大家好,我是九案。
未成年人惡劣犯罪重判一直是我呼吁的一個話題。
因為寫過太多案件,每次牽涉到未成年我都會有種毛骨悚然的感覺,還有一種手伸不進屏幕的無力感。
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有一些小孩表面正常,心中卻藏了一個惡魔,一旦冒出來,就要害人!
今天的案件,更是讓人氣的發(fā)抖!
昨晚開始,深圳女生潘予優(yōu)(以下稱優(yōu)優(yōu))被同班同學鐘某川捅了26刀慘死,不停登上熱搜,死亡地點就在自家樓道門口。
離家只有一墻之隔,卻再也回不了家,何其可悲!
更可悲的是,優(yōu)優(yōu)跟兇手并無明顯紛爭,優(yōu)優(yōu)的媽媽在此前還無償接送了殺人男孩三年。
出于嫉妒心將女孩殘忍殺害,案發(fā)后身上有血還能非常鎮(zhèn)定偽裝救人,假裝自己不是兇手。
15歲的男孩,就敢持刀殺人,還表現(xiàn)的如此冷漠和自私,判100個死刑都難以消弭其罪過。
可他會被判處死刑嗎?不知道,因為他才15歲,未成年,這是他的保護傘。
嚴格來說,他作案時,還不到15歲,他故意選擇在15歲生日前的一天作案,也許就已想好了年齡可以幫他逃脫死罪。
他放出了心里的野獸,殺死了一個風華正茂的即將中考的女孩,也帶走了女孩母親大半的生機。
優(yōu)優(yōu)媽媽在女兒死后,瘦骨伶仃,一夜白頭。
她說:“我什么都不要,只要我的女兒回來,讓我再摸摸她的臉,再聽她叫一聲媽媽!”
“我的女兒優(yōu)優(yōu)她永遠都是那么好的女孩,善良、陽光、漂亮。如果可以,請你們也記住她,記得她曾來過這個世界。只要還有人記得,她就未曾真正離開。
她承受了太多這個年紀不該承受的苦。而我卻沒能為她辨清身邊的善惡,沒能成為她可以依靠的岸。這份愧疚將永遠刻在我心上?!?/p>
“白天的歡笑,深夜的清醒,獨自承受的凌遲。仿佛被割裂成兩個人,一個在日光下強顏歡笑,另一個在夜色里被無盡的喧囂吞噬?!?/p>
一字字,一句句,如同泣血!
一個失去孩子的老母親,她強忍悲痛,只想為女兒討回公道,她要的簡單,卻也難如登天。
她要的無非是殺人者“一命抵一命”!
可未成年卻成了一道橫亙在法律公正與受害者所求的公道之間的一道無法逾越的天塹。
優(yōu)優(yōu)媽媽知道現(xiàn)行法律有一條“未成年人不適用死刑”,可她怎能甘心女兒這樣在冰冷的地下腐爛,卻連一個公道都求不得?
她奮力呼吁:
“我要的不是同情,不是敷衍,我要的是公道!是讓那些罪人付出代價!
鐘某川判一千次一萬次死刑對我來說都是不公平,因為他死了,我的女兒也不會再回來,永遠都不會再回來!永遠!!
然而目前法律早早為我們受害者寫好的不公"未成年人不適用死刑"這句話,你們可知道這才是對我們受害者及家屬最大的傷害!”
她嘶吼著:
“殺人償命,天經(jīng)地義!
為什么連判兇手死刑都這么難?
為什么不能公審?為什么不敢讓記者來、讓人大代表來旁聽?
難道就是為了保護這個如此惡劣的兇手嗎?那我優(yōu)優(yōu)誰來保護?!誰能還我一個活蹦亂跳的女兒?”
字句如刀,卻剜不盡優(yōu)優(yōu)媽媽心底那無盡的痛楚。
也讓我們旁觀者心有戚戚。
未成年,不是犯罪的理由和免死金牌,無論成年與否,無論精神正常與否,無論是何種物種,都應該殺人償命,為自己的過失或故意犯罪付出相應的的代價。這才是生而為人應該追求的公平!
法律的進步不應該只是爭議,還應該落到實處。
此案15日已經(jīng)庭審結(jié)束,法院擇期宣判,優(yōu)優(yōu)媽媽希望可以重判兇手。
她說:
“他(兇手)一直沒道歉,直到聽到要死刑才向我磕頭求饒?!?/p>
請手握法律準繩的上位者們看一看這個老母親的泣血懇求!
那么,我們是不是可以期盼一下,這個未成年兇手會被判處死刑呢?
我如螻蟻,雖微小,也愿為這世間的不公發(fā)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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