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李逵殺虎這一回目的水準深度,只能是不世出的大師,才有能耐寫出來。
要說這篇文章的標題,是不是很奪人眼球?
吃掉李逵母親的,并非老虎,是李逵自己
沒有錯,看起來確實匪夷所思的驚悚,但是在水滸傳這本名著中,這種邏輯是切實存在的。
在整個過程中,有三個關(guān)鍵元素,請大家務(wù)必牢記:
- 因果
- 鏡像中的野獸
元素一:佛
首先來講“佛”這個元素:
李逵推開門,入進里面,只聽得娘在床上問道:“是誰人來?”
“是誰人來”,這四個字已經(jīng)初步顯現(xiàn)作家的筆力,因為李逵母親已經(jīng)瞎了,聽覺自然非常靈敏,所以她一聽那腳步聲,就知道這人不是李逵的哥哥李達。
李逵看時,見娘雙眼都盲了,坐在床上念佛。
當李逵找到母親,作者突然寫下的這一句李逵母親:坐在床上念佛。那么這句話大家就要著眼了,因為之前施耐庵對于本節(jié)的佛的元素,已經(jīng)有所布置(等下會談)。關(guān)于李逵母親念佛的這一個行為描述,則是一種對本節(jié)佛意的確立。
至于再進一步的徹底確立,則是李逵給口渴的母親找到水源之后,他需要一個盛水的工具,這時,“佛”的元素再次出現(xiàn),他找到的是一間破廟:
看見面前有個石香爐。李逵用手去掇,原來卻是和座子鑿成的。李逵拔了一回,哪里拔得動。一時性起來,連那座子掇出,前面石階上一磕,把那香爐磕將下來。
為了給媽媽盛水喝,李逵就把石香爐連同它的“腿”一塊給拔出來,然后又直接把那香爐的“腿”給砸下來,只帶走那個香爐,開開心心接水去了。
以上,就是這一節(jié)的關(guān)于佛的信息元素??墒欠鸬姆秶悄敲创?,所指向的又是什么呢?這里就要談到第二元素了。
元素二:因果
李逵找到母親之前,在把假冒他搞搶劫的李鬼給打翻的時候,正要殺了他,李鬼就騙了李逵說,他家里還有個90歲老母親等他撫養(yǎng),這時的李逵心軟了,當時他這樣想 :
我特地歸家來取娘,卻倒殺了一個養(yǎng)娘的人,天地也不佑我。
如果我殺了他,這是,老天也不保佑我,這是。于是這時,李逵他做出了一個選擇,這里需要注意紅體字:
李鬼道:“小人今番得了性命,自回家改業(yè)?!崩铄拥溃骸澳阌行㈨樦模遗c你十兩銀子做本錢,便去改業(yè)?!崩铄颖闳〕鲆诲V銀子把與李鬼,拜謝去了。李逵自笑道:“這廝卻撞在我手里。既然他是個孝順的人,必去改業(yè)?!?/strong>
整部小說所有的改業(yè)這個詞,全部出現(xiàn)在這里了。連續(xù)三次挑明了改業(yè),那么這里我們就要著眼了。
改業(yè)是什么呢,字面意思,是改變職業(yè),但是這只是表面意思。
在我看來,里頭還有一個含義,就是改變業(yè)報,改變業(yè)果,同樣指向于因果,依然是帶有佛教的涵義的。
那么說到這里,就很明白了。佛,是事件的方面,因果,是它的指向,可是所指向的具體對象又是什么呢?
指的那當然就是我開頭所說的第三個元素。
元素三、鏡像內(nèi)外的野獸
鏡子里頭的野獸,是吃掉李逵母親的那頭老虎。
鏡子外頭的野獸,則是李逵本人。
可是我說是這樣說,作者又是怎么表達的呢?這里我們再回歸到李逵在碰到李鬼之前 ,他是怎么安排李逵來撞見李鬼的:
李逵約行了數(shù)十里,天色漸漸微明,去那露草之中,趕出一只白兔兒來,望前路去了。李逵趕了一直,笑道:“倒引了我一路程!”
這段情節(jié)當時小雨第一次注意到之時,就覺得非常的牛:李逵并非在路上走著走著,直接剛好撞見李鬼。在這之前 ,作者先安排出一只小白兔出來,由白兔來引著李逵碰見下一段文字就要出場的李鬼,然后期間也不寫下任何的緣由,就是李逵一看到那只兔子,直接下意識就去追著它跑,一直追到碰見李鬼,這里我問各位 ,這段敘述厲害在哪里?
厲害之處就是:
作者根本不寫李逵追白兔的原因。
當你們理解這一點之所在,整個事件所有的因果關(guān)系便都明確了:李逵追著兔子奔跑這一反應(yīng),是活脫脫的野獸的本能反應(yīng),所以根本不用寫明原因。
就好像老虎看到武松,撲過來想吃武松的時候,哪個作者會寫明原因的,老虎吃人還需要什么理由?
與此同理,李逵追著兔子跑,跟后來老虎沖向李逵的母親,是一個性質(zhì)的鏡像關(guān)系——都是一種自然界野獸的本能導(dǎo)致的結(jié)果。
也是當李逵碰見李鬼之后,作者的文筆再次發(fā)力了:李鬼在跟李逵求饒時,說了這么一句話:
小人單題爺爺大名嚇唬人,奪些單身的包裹,養(yǎng)贍老母。其實并不曾敢害了一個人。
為什么李鬼要跟李逵說這些話呢?因為在李鬼這只食草的兔子看來,從來沒有殺過人,是一個人之所以是人,而不是野獸的底線。但是這種理由,卻是個叫李逵永遠都無法理解的思維。對于他這頭野獸來說,殺戮就是本能,你李鬼沒有殺過人,這有什么了不得的?所以李鬼必須是只兔子,由兔子來引出李鬼,這是作家的寫作邏輯所在。
李逵最后的吃掉李鬼,也不是因為別的,就是他肚子餓的時候,剛好看到李鬼躺在那里,李逵就跟老虎吃一只兔子一樣把李鬼給吃掉了,無關(guān)仇恨,只有本能:
李逵盛飯來,吃了一回,看著自笑道:“好癡漢!放著好肉在面前,卻不會吃!”拔出腰刀,便去李鬼腿上割下兩塊肉來,把些水洗凈了,灶里扒些炭火來便燒。一面燒,一面吃。
好了,說完了以上所有的鋪墊,現(xiàn)在進入總結(jié)講評時間:
李逵殺虎的這整個過程中,出現(xiàn)了三個家庭,一個是李逵一家,一個是李鬼一家,一個是老虎一家,弱肉強食的環(huán)環(huán)相扣:
- 李逵需要吃掉李鬼這只“兔子”,來填飽肚子。
- 老虎需要抓走李逵的母親,來養(yǎng)育后代。
- 李鬼又需要出賣李逵,來改變極度貧困的命運。
可是在這份自然界的真實的基礎(chǔ)上,施耐庵所置入其中的,是一種沒有善惡聯(lián)系的朦朧的因果關(guān)系,有一種冥冥之中的天意的哲思。
這是水滸傳寫作的基礎(chǔ)視角,仿佛一個紀錄片鏡頭一樣俯視著蒼生。
那因果與鏡像則像一層的濾鏡,這是文學的美感與深度的所在。
當李逵把李鬼的大腿給吃掉,當李逵把香爐的腿給磕掉,最后,等到李逵找到母親的時候,讀者將會在小說中看到這么一段文字:
李逵見了,心里越疑惑,趁著那血跡尋將去。尋到一處大洞口,只見兩個小虎兒,在那里舐一條人腿。
那一條母親的腿,是李逵的業(yè)果,無關(guān)善惡,只有躲不開的因果——當李逵磕掉香爐的腿,母親的腿便被磕掉了。當李逵吃掉李鬼的腿,母親的腿便會被野獸吃掉,這就是李逵的業(yè)報——他終究沒有改業(yè)。
此正所謂:假黑旋風瞎搗鬼,生時欺心死燒腿。誰知娘腿亦遭傷,餓虎餓人皆為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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