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祐(1056年9月—1063年)是北宋仁宗趙禎的第九個年號,也是其最后一個年號,共使用八年。該年號得名于《宋史》改元詔書,因仁宗晚年病重改元以求天佑,其間鑄造的“嘉祐元年”銅則等器物印證了其在典章制度中的實際應用 。嘉祐年間頒布的敕賜碑文、官刻本《南史》及錢幣“嘉祐通寶”等文物,均佐證了該年號的存續(xù)時間與歷史背景 。 在此期間,嘉祐二年(1057年)歐陽修主持科舉,蘇軾、蘇轍等名士中第;四年(1059年)王安石呈《上仁宗皇帝言事書》提出變法,泉州洛陽橋建成;七年(1062年)蔡挺改革江西鹽法,《嘉祐編敕》完成修訂。蘇洵所著《嘉祐集》與此年號同名,收錄其政論與詩文。嘉祐八年(1063年)仁宗病逝前確立趙曙(英宗)為繼承人,結束皇嗣爭議。同期大理、遼、西夏分別使用政安、清寧、拱化等年號。
大名縣新聯(lián)會聯(lián)合魏州文化研究會開展古石碑調研 助力本土文化挖掘
2025年8月8日下午,大名縣新的社會階層人士聯(lián)誼會(以下簡稱“大名縣新聯(lián)會”)聯(lián)合縣魏州文化研究會,前往舊治鄉(xiāng)東楊村開展古石碑調研活動。
此次調研聚焦于東楊村新出土的兩通古碑,其上刻有包拯包龍圖城隍和社火等豐富內(nèi)容,對研究本地歷史文化具有極高的價值。
大名縣新聯(lián)會會長、縣魏州文化研究會副會長孫東杰,大名縣魏州文化研究會會長楊達,常務副會長柴林魁,秘書長王拯行一行四人參與了此次調研。東楊村支部書記張兵鋒及相關工作人員全程陪同,并對石碑出土的背景、經(jīng)過等情況做了詳細介紹。
在調研現(xiàn)場,專家們對石碑進行了細致的觀察和初步考證。這兩通石碑文字基本清晰可辨,所記載的包拯相關內(nèi)容以及社火場景,不僅反映了當時的民俗信仰和社會風貌,更為研究大名縣的歷史文化提供了新的實物依據(jù)。特別是為包拯包龍圖立城隍的記載,對于探究當?shù)孛耖g信仰的演變具有重要意義,而社火相關圖案則生動地展現(xiàn)了古代的民俗活動。
包拯在大名為官的記載主要見于《宋史》等史籍。據(jù)《二十五史·宋史》“包拯傳”記載:“除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独m(xù)資治通鑒》記載:“壬辰宋仁宗皇祐四年(公元1052年)三月丁未,以知諫院包拯為龍圖閣學士、河北都轉運使。居數(shù)月,徙為高陽關路安撫使。因籍一路吏民積歲所負公錢十余萬,悉除之” 。 宋代“河北路”治所為大名府,轄境相當今河北阜平縣北大茂山、容城、霸縣和天津市海河以南,及山東、河南二省黃河以北的大部 。包拯任河北都轉運使,負責一路的財政、監(jiān)察等行政事務 。在任期間,他十分體察民情,為大名府老百姓免去了多年來所欠下的稅賦錢十余萬,還奏請朝廷讓百姓休養(yǎng)生息,將用作養(yǎng)馬的田地還給地方和農(nóng)民,深厚愛戴 。
大名縣新聯(lián)會會長孫東杰表示:“新聯(lián)會一直致力于挖掘和傳承大名縣的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此次聯(lián)合調研活動,正是我們發(fā)揮自身優(yōu)勢、服務地方文化建設的重要舉措。我們希望通過深入研究這兩通石碑,能夠為大名縣的歷史文化研究增添新的成果,讓更多人了解大名的深厚底蘊?!?/p>
魏州文化研究會會長楊達指出:“這兩通古碑的出土,是大名縣文化研究領域的一件大事。我們將組織專業(yè)力量,對石碑進行進一步的解讀和研究,爭取早日將研究成果轉化為公眾能夠理解和欣賞的文化內(nèi)容,推動大名縣歷史文化的傳承與發(fā)展?!?/p>
接下來,大名縣新聯(lián)會與魏州文化研究會將共同組織專家團隊,對兩通石碑展開全面深入的研究,并計劃通過舉辦儺戲、社火等形式,向社會各界展示研究成果,讓更多人感受大名縣歷史文化的獨特魅力。同時,新聯(lián)會也將繼續(xù)發(fā)揮橋梁紐帶作用,團結和引領廣大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積極參與到本土文化的挖掘、保護和傳承工作中,為大名縣的文化繁榮貢獻力量。
來源:大名縣新聯(lián)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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