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陳述所有內(nèi)容皆有可靠信息來源贅述在文章結尾
2025年7月28日,以張某為首的高達14位被告人均以侵犯商業(yè)商業(yè)秘密罪,被判處三到六年的有期徒刑不等,并且進行了二十萬到三百萬元的處罰金額。
而他的主要犯罪原因是因為他竊取了價值高達3.17億的核心技術,而這不僅只是一場技術上的盜竊,更是對技術人員信任的絕對打擊。
而這起案件明確的告訴我們,最危險的不是外界的打擊,而是源自自己核心精英的集體“背叛”。
這起案件的核心張某,并非只是一名普通的叛逃者,而是在國內(nèi)芯片屆工作了超過十年的元老級人物。
一個在Wi-Fi芯片研發(fā)圈里舉足輕重的大佬,他的職級,距離公司內(nèi)部的權力金字塔尖,僅僅差了兩級。
但就是這樣一位本該成為中流砥柱的技術領袖,卻卷入了一場價值高達3.17億元的商業(yè)秘密竊取大案,將他曾經(jīng)奮斗過的地方,變成了一個被精準掏空的目標。
這場風暴,更是卷入了14名之前和他一起并肩作戰(zhàn)的昔日戰(zhàn)友。
張某在離開原先的公司之后,創(chuàng)立了一家名為“尊湃通訊”的新公司,同樣,他依舊選擇了自己最熟悉、也是老東家投入了巨額資源研發(fā)的Wi-Fi芯片。
這個決定背后,是因為他們的團隊對這塊技術太熟了,他們自信這能大大提高創(chuàng)業(yè)的成功率。
但是創(chuàng)業(yè)并非一帆風順,隨著投資方不斷施壓,要求尊湃盡快拿出能盈利的產(chǎn)品,常規(guī)的研發(fā)周期太長,等不起。
于是,張某的團隊們就動起了歪心思,與其自己從零開始,不如直接“拿”老東家的。
這群高端人才,就這樣一步步的寄生在了前東家身上,他們的動機很簡單,個人野心與外部壓力的合謀,暴露是遲早的事情。
這場技術竊取,并不是個人的單打獨斗,而是一場精心策劃的團伙犯罪,一場現(xiàn)實版的“無間道”。
張某利用自己曾作為,射頻芯片開發(fā)部門負責人的身份和盤根錯節(jié)的人脈,開始了一場精準的“挖角行動”。
他向昔日一同工作的同事許諾了無法拒絕的優(yōu)厚薪資和職位,將之前的公司變成了屬于自己的人才儲備庫。
而高某、王某等關鍵技術人員,就是在尊湃通訊的發(fā)展期被這樣系統(tǒng)性地招募過去的。
更令人沒想到的是,一些仍在職的員工,如趙某、屠某,成了潛伏的“內(nèi)應”。
他們與已經(jīng)離職的周某甲、劉某、周某乙、顧某等人里應外合,形成了一個竊取情報的完整閉環(huán)。
他們一行人就是在這樣高度設防的技術環(huán)境中,他們繞過了復雜的數(shù)字防火墻,采用對電腦屏幕進行截屏、甚至手動抄錄關鍵技術信息等看似笨拙但極難追溯的方式。
將這些凝聚了無數(shù)工程師心血的核心商業(yè)秘密,就這樣通過微信等社交工具,被零散地傳遞出去。
為了躲避追蹤,他們還設計了“分段傳輸+境外加工”的復雜模式,試圖將竊取來的技術信息徹底洗白。
這群精英因為太了解系統(tǒng)的弱點,他們將過去公司賦予他們的信任職位、權限、人脈全部變成了最鋒利的武器,毫不猶豫的刺向了自己的老東家。
當“老東家”在2023年反應過來,向警方報案時,辦案人員一時間也手足無措,這起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知識產(chǎn)權檢察廳親自指導,交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承辦的案件,挑戰(zhàn)巨大。
警方的對手是一群具備極強反偵察意識的技術專家,警方突擊搜查尊湃公司在多地的辦公室時,查扣了大量服務器和經(jīng)過加密的文件,取證工作異常艱難。
同時,因為案件涉及的Wi-Fi芯片技術屬于尖端領域,多達40余項技術秘密點,對于非專業(yè)人士來說如同天書。
如何判斷尊湃的產(chǎn)品是否真的“抄”了“老東家”?相似到什么程度才構成犯罪?
面對這種“精英犯罪”,傳統(tǒng)的辦案模式顯然不太行,于是檢方創(chuàng)造性地組建了一個“外腦”團隊,聘請了多位通信行業(yè)的資深專家。
這些專家通過反復、交叉的論證,對涉案技術事實進行解讀和確認,最終得出了一個驚人的結論。
經(jīng)過鑒定,尊湃的芯片與原先公司的芯片,在多達40個技術點上,相似度高達90%以上,這個數(shù)字,在法律上被認定為構成“實質性相同”。
專家的介入,成功地將復雜的技術問題,轉化為了法庭上無可辯駁的鐵證。
這場案件的損失,遠遠不止評估報告上的3.17億元,它產(chǎn)生的漣漪效應,直接沖擊到了國家層面的科技利益。
更是直接導致中國在相關國際專利池中的預估分成比例,下降了大約15%,因為幾個人的貪婪,最終讓整個國家在國際技術博弈中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上海檢方也對這14人以侵犯商業(yè)秘密罪提起了公訴,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為這起案件畫上了句號,也為整個行業(yè)劃下了一條紅線。
主犯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300萬元。
其他核心成員周某甲、劉某等人,也分別獲刑三至五年不等,罰金在120萬至150萬之間。
另外9名被告人則被判處有期徒刑并宣告緩刑,罰金從20萬到100萬不等。
同時,尊湃通訊公司已被凍結的9965萬元資金,被法院裁定全部沒收,上繳國庫。
這一判決,清晰地表明了法律對這類犯罪“零容忍”的態(tài)度,同樣人不僅要坐牢,非法所得也要全部上交。
一審判決后,在十日的上訴期內(nèi),14名被告均未提起上訴,這意味著判決已經(jīng)正式生效,案件塵埃落定,但它留下的思考遠未結束。
這標志著司法機關的角色,正在從單純的懲罰犯罪,向幫助企業(yè)構建更強健的風險防范體系轉變,這是在主動為國家的科技安全“打補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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