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四人入室搶劫案一審宣判,主犯鄭某被判處死刑,卻極其囂張,當(dāng)庭辱罵法官,威脅受害者家屬,揚(yáng)言我出來就弄死你了。人性的惡究竟能有多么可怕呀?
2006年那個寒冷的夜晚,在泰安肥城市王莊鎮(zhèn),四名男子關(guān)掉了全村的電閘,從院墻外翻進(jìn)了姜家,抱走了年僅八個月,大的姜家。如在此期間,他們把姜家儒的爺爺拖到廚房毆打奶奶,想喊人,卻被一名歹徒用鋼筋頂著喉嚨。嫌疑人不僅帶走了孩子,還拿走了奶粉、奶瓶等物品,并且將大門反鎖,防止老人追趕。第二天,他們以兩萬八千六百元將姜家如賣給了涉案夫婦,贓款三人均分。江家儒的奶奶哽咽著回憶說,他們把孩子爺爺打的渾身都是血,眼珠子都被踩出來了。我被那人用鋼管頂著,根本不敢喊救命,只能眼睜睜的看著他們抱走我的孫子。
事后將爺爺將所有的責(zé)任都攬到了自己身上,怪罪自己無能保不好孫子,七年之后便重病去世,臨走前還交代,家里一定要找到,假如奶奶也為此哭壞了雙眼。然而,更令人沒有想到的是,當(dāng)年入室搶走孩子的四名犯罪嫌疑人中,其中一人竟然是江家的鄰居,兩家僅僅相隔了幾百米。孩子走丟之后啊,他們還裝作關(guān)心的樣子來安慰姜爺爺,可誰能想到他就是背后那個十惡不赦的罪人,是他提供的嬰兒的信息,也是他帶著另外三人踩了點(diǎn)兒而被搶走的。姜家如在養(yǎng)父母那過得并不好,生病,一個月沒人照看,十五歲之前也沒有去過任何地方。他們說了,不希望他過得好,怕他長大找家就好像被關(guān)在了鳥籠子里一樣。好在二零二四年一月,在警方的不懈努力下,姜家廚被找到了四名犯罪嫌疑人也相繼落網(wǎng)。此案呢于今年的四月二號在山東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根據(jù)江媽媽所說,在法庭上,人販子一直沖自己翻白眼,瞪自己,還不停的聳肩抖腿,態(tài)度十分囂張。他還表示,他們四個呢更是狗咬狗,相互潑臟水。對于這種人販子啊,絕對不能原諒。就在今天,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宣判,其中主犯曾某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兩人被判無期徒刑,一人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
然而,對于此次判決,姜家儒稱,被判死緩時,曾某不但不服氣,還當(dāng)庭辱罵被告,辱罵法庭。法官,對自己的犯罪事實(shí)拒不承認(rèn),沒有絲毫的悔改之意。姜娜茹的代理律師也說了,從業(yè)二十年,從來沒見過這么囂張的人,還表示他們會提起上訴。一八年了,對于一個獅子家庭來說是多么大的悲痛。如今看似有了結(jié)局,但這些年骨肉分離的代價和痛苦是無法彌補(bǔ)的,法律的意義應(yīng)該是讓壞人不敢再出手,唯有重判,才能警示更多的潛在犯罪者。愿世間的親人不再離散,愿走丟的孩子都能夠早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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