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作品可以有諷刺的效果,也可能給被諷刺的人造成一定的打擊。歷來一些雜文作家會把文學當成槍來用,就像魯迅那樣把雜文當成投槍和匕首,做筆尖上的戰(zhàn)斗。似乎文學可以當作槍來用,但當成槍來用的文學還是文學嗎?
按照主流意識形態(tài)的說法,當成槍來用的文學就是戰(zhàn)斗檄文,就像駱賓王寫給武則天的《為徐敬業(yè)討武曌檄》一樣,即便是武則天本人看了,也贊嘆駱賓王的文采。文學本身就具有諷刺的功能,有打擊對手的能力,當然并不是所有文學作品都是這樣。古代權力系統(tǒng)會控制文學,進而控制作家的創(chuàng)作。很多作家只會寫一些歌功頌德的文字,寫一些個人的小情緒,卻并不會寫出民生疾苦,也不具備太強大的諷刺能力,或者說他們不愿意用諷刺筆法來寫文章,不愿意諷刺權貴,也不愿意諷刺人性的惡劣,當然文章就顯得溫文爾雅,似乎給人們造成一種錯覺。很多人認為文學就是溫文爾雅的東西,可以弄成為人生的藝術,可以弄成毫無目的的藝術,畢竟藝術是超越功利的,是形而上的長久存在的東西,而不是可以用物質來衡量的,人們只需要閑暇時間欣賞一下就可以了,沒必要非得沉浸進去,也沒必要把文學當成生活真實。文學來源于生活真實,又高于生活真實。尤其是一些小說,本身有著虛構的成分。詩歌就更浪漫了,有的句子竟然是錯句,但詩人可以創(chuàng)造性地運用一些詞語,運用一些有個性的句子,當然就具有一定的創(chuàng)新意義,而不能只是落了俗套。
兩千多年以前,孔子說過詩歌的作用,其實是說的是文學的作用,用“興觀群怨”來概括。后代作家大多發(fā)揮了文學“興觀群”的作用,卻忽略了“怨”的作用。文學可以起興,可以助興,可以觀民風得失,可以促進團結,也可以諷刺、怨刺。很多作家只是用文學作品來歌功頌德,來寫個人的小情緒,來互相交流,寫詩贈答,寫詞留念,寫文章歌頌某些人或現(xiàn)象,卻并沒有真正體現(xiàn)民生,也沒有用怨刺的筆法。一旦文學作品具有怨詞的筆法,就會對權貴利益形成一定的損害,或者說諷刺了權貴,權貴當然不干,要追究責任,那么作家就很可能改變初衷。文學家總是喜歡顯露個人的才能,卻偏偏是一介書生,怕權力系統(tǒng)怪罪,即便作家本身是官員,也仍然怕來自整個官僚系統(tǒng)的排擠和打壓,就只能寫一寫無關痛癢的文字,不會用文學來當槍。當然,文學的功能并非只是諷刺、怨刺,還有其他的功能,但作家明顯拋棄諷刺和怨刺的功能,怎么說都在有意逃避社會矛盾,并不能反映生活真實,那么文學也就顯得虛假了。
文學來源于現(xiàn)實生活,現(xiàn)實生活中有什么,文學中就能有什么。雖然作家不同,寫出的文字也不同,但都應該忠實于現(xiàn)實生活,哪怕是寫科幻小說,取材仍然是現(xiàn)實生活,而不能距離現(xiàn)實生活太遙遠,以免弄得曲高和寡,別人看不懂。作家應該是社會的良心,始終觀察社會。當社會中出現(xiàn)不良現(xiàn)象的時候,尤其出現(xiàn)道德滑坡的時候,作家就應該挺身而出,用怨刺的筆法來寫這樣的現(xiàn)象,把文學當成槍來用,哪怕被封禁,也仍然要一如既往地想辦法寫下去,發(fā)表出去,引發(fā)人們的關注,進而改變社會風氣??墒亲骷乙彩侨?,也要吃飯,也要掙錢。倘若他們總是寫怨刺筆法的作品就很容易被報刊以及出版社封禁,連同自媒體平臺都封禁這樣的作品,那么作家就吃不上飯了。在社會風氣的影響下,在權力系統(tǒng)的限制下,在資本的收買面前,很多作家紛紛“變節(jié)”,再也不把文學當成槍來用了,而是當成一種陶冶性靈的東西,就像民國時期的“性靈派”一樣,寫一些優(yōu)雅的小品文,看花、品茶、看戲、逛大街,似乎都能寫出不錯的文字。忽略各種社會矛盾,“躲進小樓成一統(tǒng)”自然可以過起隱士般的生活,但作家已經(jīng)完全脫離了社會,不敢正視社會矛盾,怎么說都是不合格的。
民國時期,有很多人敢于寫雜文,尤其是以魯迅為代表的作家,寫雜文抨擊社會不良現(xiàn)象,發(fā)現(xiàn)國民的劣根性,進而展開批判。當時這樣的文學是有市場的,也有產(chǎn)生的土壤。畢竟當時社會動亂,有餓死人的現(xiàn)象,而國民黨政府又極端腐敗,軍閥割據(jù),民不聊生,作家當然要成為社會的良心,而當時思想界講求民主,軍閥混戰(zhàn),又顧不上思想界的統(tǒng)一與斗爭,就呈現(xiàn)出文化繁榮的狀態(tài)。雖然國民黨也有書報審查制度,會限制魯迅、茅盾等人的作品發(fā)布,但魯迅和茅盾會變換一百多個筆名發(fā)表作品,照樣可以用諷刺的筆法來寫社會惡劣的現(xiàn)象,寫人性的惡劣,怎么說都把文學當成了槍來用。而到了現(xiàn)在,似乎社會和諧,就不能把文學當成槍來用。但這種和諧只是表面的和諧,而內在卻暗流涌動,有資本各種無下限的操作,有各種人性的惡劣表現(xiàn),還有社會道德滑坡現(xiàn)象,有各種權錢色交易,似乎錢可以滲透到社會每一個角落,甚至滲透到人性的深處,進而改變人性。現(xiàn)在正是把文學當成槍的時代,應該用文學來諷刺社會惡劣現(xiàn)象,諷刺人性的惡劣,而不能作壁上觀,不能明哲保身似的寫一些溫文爾雅的文字,把文學當成了賺錢的工具,更不能只是迎合讀者的需要,隨意虛構一些玄幻的情節(jié),用以糊弄讀者,卻超出現(xiàn)實生活太遠。當然有些作家做了御用文人,照樣寫歌功頌德的文字,認為把文學當槍來用,就一定遠離了文學本身,只能算是罵人的文章,而不是文學。
其實把文學當槍來用是完全可以的,可以讓人們看到更多作家的思想,看到更多解決社會矛盾的方法,聽到更多民主的聲音。雖然有些把文學當槍的作品并不算是好作品,只能算是作家的一家之言,甚至存在著一些作家搜集信息不全被傳播的信息蒙騙的現(xiàn)象,但只要有把文學當槍的作家出現(xiàn),只要書報審查制度寬松一些,只要還給老百姓話語權,實現(xiàn)真正的民主,那么文學就不一定成為槍了,很有可能成為社會矛盾的軟化劑,成為人們陶冶情操的東西。但社會始終都有陰暗面,始終都有各種各樣的問題出現(xiàn),那么作家就應該有一定的社會責任擔當,應該發(fā)現(xiàn)陰陽面,發(fā)現(xiàn)社會問題,進而暴露這種問題,還要提出解決方案,那么文學當槍的意義就實現(xiàn)了,被當成槍的文學作品也就成了真正偉大的文學作品,而不只是泄憤和偏執(zhí)的想法,更不是謾罵和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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