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費者黃女士(化名)稱,自己在廣東汕尾一家海鮮大排檔,遭遇“茶位費刺客”。黃女士表示,他們一行13人,其中有5個小孩(包含兩名嬰兒),在某海鮮大排檔總共消費了3525.2元。查看賬單時,她發(fā)現(xiàn)大排檔收取了13份茶位費。話題“8個月嬰兒沒喝茶被收茶位費”登上熱搜。
廣東人有飲茶習俗,餐館收取茶位費較為普遍。即便這是地方特色、行業(yè)慣例,但餐館在收取茶位費時不能亂伸手。然而,上述海鮮大排檔竟把兩名嬰兒列為收費對象,分別收取3元茶水費,難怪黃女士質疑:8個月大的嬰兒既未使用碗筷,也未飲用茶水,為何還要收費?這種“數(shù)人頭”式收費很荒唐很滑稽。
因為這違背了消費的基本常識,即“有消費,應付費”,而無消費意味著沒有產生成本,不該付費。然而,8個月嬰兒沒有自主消費能力,身邊的大人也沒有讓其消費茶水,卻被收取茶水費。值得注意的是,不少網友反映,遭遇過類似情況。這或許說明,部分餐館向沒喝茶的嬰兒收取茶水費已經成為一種習慣。
這是一種簡單、粗暴的亂收費行為。從常理來說,該海鮮大排檔應該根據(jù)顧客實際消費情況收費,即多少個人使用了碗筷、飲用了茶水,按照提前公示的收費標準精準計費。但實際情況是,通過數(shù)現(xiàn)場的人頭來收費,“胡子眉毛一把抓”,就連8個月嬰兒也被當成成人消費者進行收費,既滑稽可笑又讓人頗感憤怒。
原因是,這不是工作失誤,而是有意為之,通過向8個月嬰兒收取茶位費,來提升餐館業(yè)績、增加營業(yè)收入。之所以說該餐館故意這么做,顧客反映的“海鮮稱重使用的黑色塑料袋,一半都是水分;一頓飯3000塊,基本都是便宜海鮮”,也印證了餐館唯利是圖。當餐館經營者眼里只有利益,就會出現(xiàn)亂收費行為。
黃女士要求商家退回未使用的茶位費,并按市場價退回多收的餐費,遭到拒絕。此事被曝光后,商家第一時間聯(lián)系黃女士道歉,并按照市場價退回了餐費。這說明該商家亂收費已成為習慣,無視消費者合法權益,但面對輿論壓力則不得不選擇妥協(xié)。目前當?shù)厥斜O(jiān)部門已介入調查。該商家處于“暫停營業(yè)”狀態(tài)。
可以說,該商家為自己的行為正在付出代價,最受如何受到行政和市場懲罰,有待于觀察。從法律角度來說,無論是向沒喝茶的嬰兒收取茶位費還是海鮮袋中注水,都不符合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價格法》規(guī)定,面臨法律懲罰。同時,消費者也可能對這種商家用腳投票。
實際上,圍繞“茶位費”爭論已久。比如,不管顧客喝不喝茶,一律按人頭收費,從幾元到幾十元不等,此前就被質疑;再如,一餐廳“一壺茶只算一茶位”兩個月前也引起關注。在此背景下,有必要將規(guī)范“茶位費”提上日程,依據(j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guī)定,提前告知消費者茶位費的收費標準,顯然必不可少。
餐館按人頭收費的做法,也要納入規(guī)范之列。因為這不符合公平原則,原因是消費者沒有喝茶沒有產生成本,豈能被收取茶位費?好消息是,今年廣州計劃制定《廣州早茶傳承保護規(guī)定》,并展開問卷調查征集市民意見,問卷中包含“茶位費”。希望以問題為導向對茶位費全面規(guī)范,才能更好傳承保護地方早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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