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需考試就能拿到客運資格證?銀行不批貸款,我能幫你搞定?近日,洪洞縣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公開審理了一起以“代辦證件”“包辦貸款”為誘餌的詐騙案件,被告人張某某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三名被害人共計三萬余元。
案情簡介
一:被告人張某某在微信群聊中發(fā)布可以辦理出租車客運資格證的信息,謊稱其有親戚在某市運管局工作且在駕校有關系,可以為被害人李某某、王某某辦理出租車客運資格證。2024年3月至4月,被告人張某某先后以收取辦理費、考試費、制證工本費等名義向二名被害人騙取錢款共計5000余元。
二:被告人張某某在微信群聊中發(fā)布可以辦理貸款的信息,謊稱其系某市信用社的信貸員,可以為被害人楊某辦理信用社貸款。2024年3月至5月,被告人張某某先后以給銀行領導送禮為由,向被害人楊某騙取錢款共計20000余元。
當前,微信等社交平臺為溝通帶來便利的同時,也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成為散布虛假信息、實施詐騙的工具。本案中,被告人張某某便是在不同的微信群聊中,發(fā)布虛假消息,通過編造虛假身份取得初步信任后,再以需要手續(xù)費、打點關系等種種理由,一步步誘使被害人向其轉賬。
本案的審結,為廣大群眾再次敲響了防詐警鐘:在辦理各類職業(yè)資格、行業(yè)準入證件,或申請貸款、信用額度時,務必選擇政府部門、具備資質的正規(guī)金融機構等官方指定渠道,嚴格遵循國家規(guī)定的程序與條件,切勿輕信所謂“內(nèi)部人員”“特殊關系”或“快速通道”。
凡是聲稱能夠“代考包過”“走捷徑辦理”“有償操作”,并要求私下轉賬、支付“手續(xù)費”“關系費”的行為,均涉嫌詐騙,必須高度警惕、仔細甄別、嚴加防范。唯有增強辨別能力,筑牢安全意識,方能切實守住自身的財產(chǎn)安全,避免蒙受不必要的經(jīng)濟損失。
今后,洪洞縣人民法院將繼續(xù)立足審判職能,依法從嚴懲處各類侵犯公民財產(chǎn)權益的犯罪活動,特別是針對詐騙、金融詐騙等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嚴重的犯罪行為,保持高壓打擊態(tài)勢,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與社會誠信基石,努力營造公平、透明、安全的社會環(huán)境。
來源:洪洞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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