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邯鄲新聞網(wǎng))
轉自:邯鄲新聞網(wǎng)
隔斷房、甲醛房、押金難退、虛假房源……不少有過租房經(jīng)歷的人,都曾被這些煩心事困擾??此苽€體的租房矛盾,放大到整個市場便成了亟待解決的行業(yè)痛點。
為規(guī)范住房租賃活動,9月15日,《住房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如今《條例》實施“滿月”,租房客的居住體驗是否有了新變化?他們又有哪些真實感受?記者進行了實地探訪。
房源“卸妝”:
違規(guī)房源加速退出
“以前租房光看照片心動,住進去才發(fā)現(xiàn)是‘坑’?!碧崞鹱夥康脑阈氖?,市民石浩杰一肚子苦水。他曾在中介平臺看中一套房源,照片里裝修嶄新、采光充足,可實地入住后,房間里刺鼻的味道讓他難以忍受。“住了沒幾天,嗓子疼、頭疼找上門,找專業(yè)機構檢測才知道,甲醛超標,我這是住進了‘串串房’!”
所謂“串串房”,是租賃市場里的“偽裝者”——看似裝修精致,實則用廉價板材快速裝修,通風時間短,家具密度大,甲醛等有害物質嚴重超標,根本達不到安全居住標準。這樣的“陷阱房源”,曾讓不少租客吃盡苦頭。
如今,隨著《條例》的實施,租客們有了“護身盾”?!稐l例》明確規(guī)定,用于出租的住房應當符合建筑、消防、燃氣、室內裝飾裝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強制性標準,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白饪鸵前l(fā)現(xiàn)房屋甲醛超標、設施損壞等影響居住安全的情況,完全可以依據(jù)《條例》要求房東整改,還能追究違約責任?!毕嚓P法律人士解讀道。
這一規(guī)定,讓石浩杰在近期租房時切實感受到了變化:“現(xiàn)在中介會主動提及房屋的裝修質量,從看房、租住到退租,新規(guī)把權益都覆蓋到了,就像幫我們‘排雷’一樣,租房踏實多了?!?/p>
而曾引發(fā)廣泛消防隱患擔憂的隔斷房,同樣在加速退出市場。在北京工作的邯鄲人麗麗有過切身體會:“以前住客廳隔斷房,晚上隔壁動靜聽得一清二楚,消防通道只剩窄縫,住著總提心吊膽。”
如今她再找房時發(fā)現(xiàn),關注的中介平臺已不見隔斷房蹤影。這得益于《條例》的明確約束——禁止將廚房、衛(wèi)生間、陽臺、過道等非居住空間單獨出租,且租賃住房需符合單間租住人數(shù)、人均面積等標準。記者調查中發(fā)現(xiàn),如今多地不合規(guī)房屋正在悄然退出市場。
權益“兜底”:
維修、押金糾紛有說法
“搬3次家,3次退租都被扣押金!”租客李涵的經(jīng)歷,精準戳中了不少租房人的痛點——以往,房東常常以“墻面有劃痕”“家具顯舊”為由扣錢,扣掉的金額少則幾百元,多則相當于一個月的租金,租客往往只能吃“啞巴虧”。
而《條例》的實施給租客吃了“定心丸”:除住房租賃合同約定的情形外,房東無正當理由不得扣減押金,退租時還須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限返還押金,若無正當理由扣減押金,房東將面臨相應處罰。
不僅如此,司法實踐的同步跟進,更讓租客維權有了現(xiàn)實支撐。房東老曾與租客小劉的糾紛就是典型案例:雙方約定老曾將毛坯房出租給小劉,允許小劉自由裝修,并收取8000元押金,明確租期屆滿、費用結清后無息返還。租期結束后,小劉按約結清水、電、燃氣等所有費用,還拆除了自己在出租屋內自行裝修的設施,可老曾卻以“拆除設施產生維修費用”為由,拒絕退還押金。最終法院審理認為,合同約定的退款條件已全部滿足,判決老曾全額退還8000元押金。
此外,針對“房東突然解約、要求租客連夜搬走”這一讓租客倍感焦慮的極端情況,《條例》也劃出了明確紅線:出租人依法解除住房租賃合同的,應當提前通知承租人,并為承租人騰退租賃住房留出合理時間;同時,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解除住房租賃合同或者騰退租賃住房。
“以前總怕房東臨時‘逐客’,現(xiàn)在新規(guī)明確出租人進房須經(jīng)同意,擅自看房的情況少了,我們對居住空間的控制權更強了。”李涵的感受,也折射出《條例》實施后,租客居住安全感的明顯提升。
備案“守關”:
租金糾紛有憑證
“這個月房租你怎么還不交?”面對上門催繳房租的房東,趙先生傻了眼——他明明在入住前一次性付清了一年的房租,怎么才住兩個月,房東就來催租了?
原來,趙先生三個月前通過短視頻看到一套房源信息,中介鄧某告訴他,該房屋每月租金2000元,若選擇年付可享優(yōu)惠,每月租金降至1600元??赐攴亢?,趙先生決定租下該房屋,可簽合同時,鄧某卻以“房東在外地不方便簽字”為由,自行代簽了合同,并收取趙先生一年的租金、押金及中介費,共計21400元。
然而入住兩個月后,房東上門催租,趙先生拿出自己的租房合同,房東卻表示“從未見過這份合同”——鄧某與房東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月租金為2000元,且房東僅收到鄧某轉賬的5000元。當趙先生和房東聯(lián)系鄧某時,卻發(fā)現(xiàn)對方已離職失聯(lián),無奈之下,趙先生只能選擇報警求助。
“要是當時合同備了案,也不會吃這個虧?!壁w先生的懊悔,深刻凸顯了住房租賃合同備案的重要性。對此,從事房產中介行業(yè)多年的張雪(化名)給出了專業(yè)解釋:“在《條例》實施之前,租賃雙方大多依賴自主簽約模式,簽訂的合同只是雙方手持的‘私下憑證’,沒有經(jīng)過官方部門的核驗與存證。這種模式下,一旦發(fā)生糾紛,往往會因為合同真實性存疑、關鍵條款約定不清,陷入‘各執(zhí)一詞’的舉證困境。尤其是在‘陰陽合同’‘一房多租’這類糾紛中,租客常常因為缺乏權威憑證,在維權時處于被動地位?!?/p>
而《條例》實施后,合同備案成為了保障租賃雙方權益的重要防線,即便后續(xù)出現(xiàn)糾紛,也能成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關鍵依據(jù),大大降低維權難度。
針對實踐中可能出現(xiàn)的出租人拒不配合辦理備案的問題,《條例》也給出了明確解決方案。張雪補充道:“《條例》專門賦予了承租人一定的自主權——若出租人未按規(guī)定辦理合同備案,承租人可以自行攜帶相關材料辦理備案,這一規(guī)定讓備案不再受制于出租人,切實保障了承租人的合法權益?!?/p>
租房,關乎居所,更關乎生活與夢想的安放。《條例》實施至今,變化正從紙面走入現(xiàn)實:它是規(guī)則的改變,更轉化為租客們可感可觸的安心與踏實。當“住有所居”的權益被有力守護,人們對美好生活的期盼,便有了最堅實的底色。
邯鄲新聞傳媒中心記者 薛雅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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