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男子王某為了搶劫,來到廣東省中山市坦洲鎮(zhèn)一家商店,刀刺女店員脖子致其死亡,并將一名進店顧客刺死……近日,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則布告顯示,這起案件發(fā)生于2023年10月,當時王某行兇后,搶走商店內價值822元的香煙、現金925元、一部價值2400元的手機,之后被警方抓獲。今年6月27日,王某被押赴刑場,執(zhí)行死刑。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王某是云南昆明人,41歲。2023年10月3日晚8時左右,王某在中山市坦洲鎮(zhèn)購買了一把水果刀,之后騎車在坦洲鎮(zhèn)一工業(yè)區(qū)附近路段尋找搶劫目標。次日0時許,王某途經坦洲鎮(zhèn)一商店時,見女店員王某獨自一人在店里,便進入店內持刀架在胡某頸部搶劫。胡某反抗,王某隨即用刀割傷胡某頸部并將其絆倒,再用刀捅刺胡某頸部。顧客蘇某進入店內準備購物,王某隨即拿水果刀捅刺蘇某胸部,又追到店外捅刺蘇某腰部,致蘇某死亡。行兇后,王某搶走商店內價值822元的香煙、現金925元以及價值2400元的胡某手機,之后逃離現場。10月4日凌晨6時許,警方在坦洲鎮(zhèn)一出租屋抓獲王某,當場繳獲贓款贓物。不幸的是,胡某及蘇某均死亡。
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王某無視國家法律,以暴力方法搶劫他人財物,致兩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依法應予懲處。法院以搶劫罪判處王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后,王某沒有提出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高人民法院以搶劫罪核準了王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25年6月27日,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將王某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zhí)行死刑。
來源 | 現代快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