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萬軍,江蘇連云港東海縣人,畢業(yè)于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博士,現(xiàn)任教內蒙古科技大學法學系,法學教授,內蒙古鋼苑律師事務所律師。
一、本案基本事實及裁判觀點
安徽省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涉及婚內贈與的糾紛案件。上訴人程某為網絡主播,被上訴人吳某系原配妻子,王某系吳某前夫,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為平臺方。吳某與王某于2010年登記結婚,婚姻期間王某與程某保持不正當關系,并通過微信、支付寶轉賬及快手平臺打賞等方式,向程某贈與款項共計256293.35元。2024年9月,吳某與王某離婚,雙方約定本案債權歸吳某所有。吳某訴至法院,要求確認贈與無效并返還款項。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定,王某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與程某存在不正當情感關系,其通過微信、支付寶向程某轉賬95298.31元,通過快手平臺打賞160995.04元,該行為違背公序良俗,侵犯夫妻共同財產權,屬無效贈與,判決程某全額返還款項。程某不服提起上訴,主張打賞行為屬消費而非贈與,且一審程序違法。二審法院經審理駁回了程某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案例來源:安徽省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2025)皖18民終864號民事判決
裁判要旨:
“王某在婚姻存續(xù)期間向程某轉賬金額較大,加之備注常有情侶用語,兩人具有不正當情感交往的曖昧關系。王某在與吳某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從其個人的微信、支付寶向程某轉賬合計95298.31元。程某在無其他證據予以證明其接受贈與有合法依據的證據下,王某贈與行為應認定為無效。王某通過快手打賞的形式共向程某支付的160995.04元,明顯超出一般小額打賞的金額,亦認定為無效?;谥鞑ζ浔硌莼顒拥耐耆灾餍院推浔硌輧热莸姆蔷唧w明確性、觀眾打賞的完全自愿性和無對價給付性,主播與觀眾就打賞行為依法建立的實為贈與合同關系。本案中,鑒于程某與王某之間的不正當情感交往的曖昧關系,王某擅自使用共同財產打賞贈與程某已超出用戶與主播之間正常關系的打賞,該行為違反夫妻相互忠實的法定義務、損害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違背社會公序良俗,依法應當確認無效。贈與合同自始無效,故程某取得上述資產時,上述資產尚屬吳某、王某夫妻共同財產,故應全數返還?!?/p>
二、法理分析
本案的核心法律問題在于婚內一方擅自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婚外第三者的行為效力如何認定,以及網絡直播打賞的性質屬于消費還是贈與。從法院的裁判理由中可以看出,本案的認定主要基于以下法律原則。
首先,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須遵循共同共有的原則。根據《民法典》第1062條規(guī)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理權。本案中,王某在婚姻存續(xù)期間通過微信、支付寶轉賬及快手打賞向程某支付的款項,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王某未經吳某同意擅自處分上述財產,侵犯了吳某作為財產共有人的合法權益。法院認定此類贈與行為無效,符合《民法典》第153條關于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規(guī)定,同時也體現(xiàn)了對婚姻關系中財產共有權的保護。
其次,網絡打賞行為的法律性質是本案的另一爭議焦點。程某主張打賞屬于消費而非贈與,但法院未予采納。實踐中,網絡打賞是否構成贈與需結合打賞目的、金額、頻率及雙方關系等因素綜合判斷。本案中,王某的打賞行為發(fā)生于其與程某保持不正當關系期間,打賞總額高達16萬余元,且伴有明顯情感暗示的備注內容。法院認為,基于主播表演內容的非具體明確性和打賞的無對價性,該行為實質上符合贈與的法律特征。此外,打賞金額遠超正常娛樂消費范疇,且對象特定、目的曖昧,因此認定為無效贈與。
程序方面,程某還質疑一審法院采納證據的程序合法性。二審法院查明,一審法院雖曾告知舉證期限,但在庭審中仍組織了對新證據的質證,并通過電話征詢了程某意見,程序上并無不當。這表明民事訴訟中法院對證據審核采納遵循實質性正義原則,即便超出舉證期限,若證據關乎案件關鍵事實且經合法質證,仍可作為定案依據。
綜上所述,本案通過公正司法裁判,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保護與公序良俗原則在涉網絡打賞糾紛中的適用,對類似案件的處理提供了有益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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