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武漢大學針對肖某瑫與楊某媛糾紛的調查復核通報公之于眾時,“實事求是”“依法依規(guī)” 的表述鋪滿紙面,七條結論看似為這場持續(xù)數(shù)月的輿論風波畫上了圓滿句號。
可細讀之下,公眾感受到的不是塵埃落定的踏實,而是一種 “字字正確卻處處違和” 的割裂 —— 就像用精心打磨的話術,包裹著未被真正解決的問題。
這場 “合規(guī)式回應” 暴露的,遠不止此前討論的 4 個漏洞,更藏著 3 個被刻意模糊的核心矛盾,共同構成了高校治理中的 “7 大問題”。
一、處分撤銷了,可 “錯誤的源頭” 在哪?
法院早已一審判決,肖某瑫的 “隔空性騷擾” 指控不成立,校方此時撤銷其記過處分,是對司法判決的尊重,本無可厚非。但公眾追問的從來不是 “該不該撤”,而是 “當初為何要草率給處分”?
在司法結論尚未出爐時,校方就火速給肖某瑫定性、作出處分:是迫于 “保護女生” 的輿論壓力倉促應對,還是對楊某媛一方陳述的盲目采信?通報里只提 “組織處理存在瑕疵”,卻對 “誰拍板決策”“誰推動定性”“是否經(jīng)過聽證程序” 諱莫如深。責任溯源的留白,讓 “糾錯” 失去了應有的重量 —— 那個因處分被迫休學、精神受創(chuàng)躺進醫(yī)院的年輕人,他被耽誤的學業(yè)、被摧毀的名譽,難道僅憑一句 “處分撤銷” 就能復原?合規(guī)的表象下,是對個體權益的輕慢,更是對 “程序正義” 的漠視。
二、論文 “沒抄襲”,就是 “合格的學術作品” 嗎?
楊某媛的碩士學位得以保留,依據(jù)是專家組的結論:“無學術不端、數(shù)據(jù)可復現(xiàn)、結論有新意”??删W(wǎng)友扒出的漏洞早已觸目驚心: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錯寫為《離婚法》,將世界衛(wèi)生組織公布的 36.1% 關鍵數(shù)據(jù) “優(yōu)化” 成 28.3%,引用文獻標注錯誤超 20 處,邏輯斷層如 “東拼西湊”,連答辯專家都提前指出 “問題太多,需大幅修改”。
“不抄襲” 從來不該是學術的底線,“經(jīng)得起推敲” 才是。校方用 “1.9% 文字復制比” 證明 “無抄襲”,卻回避了 “為何百處漏洞能通過答辯、審核、學位認定全流程” 的核心問題 —— 導師不管、學院不攔、學位委員會照批,這樣的 “流程擺爛”,比學術不端更傷學術尊嚴。更荒唐的是 “有新意” 成了遮羞布:若 “變量操縱”“引用歪曲” 能被 “選題新穎” 掩蓋,那學術規(guī)范的標尺豈不成了橡皮筋?以后學生是不是只要喊出 “新觀點”,哪怕寫 “太陽從西邊出來”,也能拿到學位?
三、追責 “落地” 了,可 “高層責任” 去哪了?
通報里的追責名單看似 “全面”:導師郭某飛暫停招生兩年,學工部前部長、副部長受黨內警告,研究生院被責令整改。可細想便知,這不過是一場 “中層背鍋” 的戲碼 —— 真正該擔責的 “決策層”,始終隱身。
當年批準這篇問題論文的學位委員會成員是誰?是否有校領導參與審議?在輿情壓力下推動對肖某瑫草率處分的 “拍板者” 在哪?這些直接關系 “責任根源” 的問題,通報一字未提。所謂 “追責”,成了 “責任稀釋術”:人人有份卻人人輕罰,既擺出了 “問責” 的姿態(tài),又規(guī)避了核心管理層的責任。這樣的處理方式,不是在維護制度權威,而是在消解公眾信任 —— 若高層永遠能置身事外,下次遇到類似問題,依舊會有人為了 “應付輿情”“規(guī)避風險”,重復同樣的錯誤。
四、靠輿論 “糾錯”,是監(jiān)督的勝利還是制度的悲哀?
通報結尾特意提到 “感謝社會監(jiān)督”,可這句客套話背后,藏著更刺眼的真相:若沒有網(wǎng)友逐頁扒論文數(shù)據(jù)、梳理時間線、曬出答辯質疑證據(jù),這篇問題論文會不會永遠躺在知網(wǎng)上,成為 “合格碩士論文” 的笑話?若不是法院二審堅持 “證據(jù)不足,指控不成立”,肖某瑫是不是就得背著 “性騷擾” 的污名一輩子,甚至影響未來就業(yè)、升學?
一所 985 高校的公信力,本該建立在嚴謹?shù)闹贫戎希簩W術審查該獨立,處分決策該審慎,問題回應該及時。可武大這場風波里,制度成了 “擺設”—— 論文審查靠網(wǎng)友 “找茬”,學生權益靠法院 “兜底”,問題解決靠熱搜 “施壓”。當制度失靈時,只能靠輿論 “扳回一局”,這不是監(jiān)督的勝利,而是高校治理的悲哀。就像新華視評點破的那樣,有些部門面對輿情總在 “等上級通知”“聽領導安排”,本質是 “向上甩鍋”,而武大的這場應對,不過是其中的又一例證。
五、證據(jù)采信 “雙標”,公平正義何在?
整場風波中,校方對 “證據(jù)” 的態(tài)度堪稱 “割裂”:處理肖某瑫時,僅憑楊某媛提供的 “聊天記錄截圖”“主觀陳述”,未核查記錄完整性、未找第三方佐證,就快速認定 “存在性騷擾行為”;可面對楊某媛論文中的 “數(shù)據(jù)篡改”“引用錯誤”,卻用 “專家組認為數(shù)據(jù)可復現(xiàn)”“文字復制比達標” 輕輕帶過,對網(wǎng)友提出的 “數(shù)據(jù)來源矛盾”“邏輯漏洞” 避而不答。
這種 “雙重標準” 比錯誤本身更傷人:對一方 “疑罪從有”,對另一方 “疑罪從無”,校方本該是 “公平的裁判者”,卻成了 “選擇性失明的偏袒者”。更讓公眾寒心的是,當肖某瑫提出 “重新核查證據(jù)” 的訴求時,校方未予回應;可當楊某媛面臨論文質疑時,校方卻火速組織專家組 “背書”。若高校連 “一碗水端平” 的基本準則都做不到,談何 “立德樹人”?談何 “維護學生合法權益”?
六、信息公開 “遮遮掩掩”,公信力如何重建?
通報號稱 “全面回應社會關切”,可關鍵信息的 “留白” 卻隨處可見:
- 復核專家組的成員構成未公開,是否有與涉事導師、學院相關的 “關聯(lián)人員”?結論公正性存疑;
- 肖某瑫處分的 “決策流程記錄” 未公示,是誰提議、誰審批、依據(jù)哪條校規(guī)?公眾無法判斷是否合規(guī);
- 問題論文的 “答辯全程錄像” 未公開,答辯專家當時的具體質疑內容、楊某媛的回應是否合理?無從查證。
信息公開是公信力的 “基石”,而武大的通報卻成了 “選擇性披露”:只說 “結論”,不說 “過程”;只講 “正確的話”,回避 “敏感的事”。這種 “遮遮掩掩” 的態(tài)度,只會讓公眾的 “質疑聲” 越來越大 —— 若真的 “問心無愧”,為何不敢把完整的流程、全部的證據(jù)擺在陽光下?靠 “模糊信息” 平息輿情,只會讓高校與公眾的 “信任鴻溝” 越來越深。
七、學術評價 “異化”,高校的 “學術初心” 丟了嗎?
楊某媛的論文能 “通關”,本質上暴露了高校學術評價體系的 “異化”:本該以 “嚴謹性、科學性、規(guī)范性” 為核心的評價標準,漸漸讓位于 “選題熱度”“人情關系”“流程合規(guī)”。
導師為了 “快點完成指導任務”,對論文漏洞視而不見;學院為了 “減少答辯爭議”,對明顯問題 “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學位委員會為了 “提高畢業(yè)率”,對 “瑕疵論文” 放行 —— 整個鏈條上的人,都在 “走流程”,卻沒人真正在意 “學術質量”。更可怕的是,這種 “異化” 正在蔓延:有些學生認為 “只要不抄襲,隨便寫寫就能畢業(yè)”,有些導師把 “指導論文” 當成 “任務指標”,有些高校把 “論文數(shù)量” 當成 “政績工程”。
當高校丟了 “追求真理、堅守規(guī)范” 的學術初心,當學術評價成了 “走過場” 的形式主義,培養(yǎng)出的不是 “學術人才”,而是 “精致的利己主義者”;產出的不是 “有價值的研究”,而是 “一堆垃圾論文”。這不僅是一所高校的損失,更是整個學術生態(tài)的災難。
武大的通報不該是這場風波的終點,而該是中國高校制度反思的起點?!芭e一反三” 不能只停留在紙面上,需要真正落地:建立獨立的學術審查機制,讓論文審核擺脫 “人情干擾”;明確處分決策的 “證據(jù)優(yōu)先” 原則,不再讓學生為輿論壓力買單;完善全鏈條追責體系,讓高層責任不再 “隱身”,讓 “失職必問責” 成為常態(tài);推動信息公開制度化,把流程、證據(jù)、結論全部置于陽光下。
更重要的是,高校該明白:公眾要的不是 “字字合規(guī)” 的通報,而是 “句句見血” 的反思;不是 “應付輿情” 的話術,而是 “解決問題” 的行動。
若總用 “正確的話” 敷衍 “錯誤的事”,下一次,我們或許還得靠網(wǎng)友的鍵盤、法院的判決書、熱搜的熱度來 “救場”。而那個本該守護真理與規(guī)范的象牙塔,只會在 “合規(guī)” 與 “合理” 的背離中,離公眾的期待越來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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