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會里,拆遷應該按公平公正的原則來,可現(xiàn)實里老是出些讓人摸不著頭腦的麻煩事,比如說吉林有個搞牧業(yè)的谷建彬,他的事兒就特典型,他的遭遇就像一部劇情起伏的“電視劇”,讓人想了好多。
谷建彬是吉林市建彬牧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的頭頭,因為吉琿鐵路樞紐西環(huán)線要建設,他的豬場被劃到拆遷的地方了,2023年3月28號,施工的人沒好好商量就直接強拆,豬場一下子就成了一堆廢墟,7月6號吉林市政府說船營區(qū)政府這強拆行為不合法,可這時候施工都開始了,局面沒法挽回了。
為了給自己討個說法,從2024年4月到6月,谷建彬好幾次把自家車停在施工的便道上,結果施工方損失了6萬多塊錢,接著船營區(qū)檢察院說他犯了破壞生產(chǎn)經(jīng)營罪,谷建彬覺得自己特冤,他就想要點合理的補償。
還好法律最后給谷建彬一個公道,法院審理的時候,檢察院因為找不到他犯罪的事實就撤訴了,法院也同意了,2025年7月7號,船營區(qū)檢察院發(fā)了個《不起訴決定書》,說他這行為不算破壞生產(chǎn)經(jīng)營罪,因為谷建彬被關了295天,檢察院決定賠給他14.027萬元的人身自由賠償費,還有7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一共21萬元。
雖說谷建彬拿到了賠償,可拆遷補償卻一直沒個準信兒,吉林到琿春鐵路的西環(huán)線都開始運營了,他還在為補償?shù)氖聝旱教幣?,相關部門說已經(jīng)大概定了補償?shù)腻X數(shù),也在算養(yǎng)殖的損失,可到底什么時候能給到他手里,還是個大問號。
谷建彬這事兒告訴咱們,拆遷的時候得嚴格按法律來,得好好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權益,有關部門得積極干活,提高效率別讓補償?shù)氖聝阂恢蓖现?,得真正維護老百姓的利益和社會的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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