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教育“雙減”工作,引導校外文化藝術培訓行業(yè)合規(guī)經營,共同維護健康有序的市場環(huán)境,近日,市文廣旅體局聯(lián)合多部門依法查處1起無證照開展文化藝術校外培訓的違法行為。
檢查中,該局工作人員發(fā)現橫店鎮(zhèn)某舞蹈培訓機構在證照不齊的情況下,以個人工作室的名義開展舞蹈培訓活動,工作人員現場責令其整改并退還收費所得。然而,在后續(xù)復查中,發(fā)現該機構仍未停止辦學行為。
經調查,該機構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二條及《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第十七條,構成“違反國家規(guī)定舉辦其他教育機構”的違法行為。
根據《浙江省教育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guī)則》中關于“再次復查時已停止辦學但前期屢教不改”的裁量標準,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橫店中隊依法對該機構作出行政處罰,處違法所得3倍罰款,共計人民幣11157.21元。
此次違法案例的查處為全市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提供了重要警示,校外培訓機構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務必在證照齊全下開展各類培訓活動,切實保障青少年權益。
來源:東陽文旅
編輯:劉海杰
二審:董之震
終審:吳旭華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