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韓國媒體報道,法院對一名租車公司老板判處緩刑,其涉嫌利用行車記錄儀拍攝的愛豆情侶視頻進行敲詐勒索。
近日,仁川地方法院對因涉嫌恐嚇罪被起訴的租車公司老板A某,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2年,并命令其完成120小時的社會服務。
A某被指控通過威脅一名女愛豆,勒索了約900萬韓元。
去年2月,A某將一輛廂式車租給受害人。在收回車輛后,A某查看了行車記錄儀,發(fā)現(xiàn)記錄下受害人與一名男愛豆在后座進行肢體接觸的畫面。隨后,A某向受害人發(fā)送威脅信息,內容包括“昨天你在車后座干了什么?”、“這車買來花了4700萬韓元,你先給我一半看看”,以此進行威脅。
A某還提及該男愛豆所屬的組合名,施壓受害人稱:“話都說到這份上了,再不承認我也沒辦法了”,甚至暗示要公開視頻,聲稱“從頭到尾都進行了實時錄音”。
受害人分三次給A某匯款了979萬余韓元,但A某之后仍繼續(xù)威脅受害人。
法院解釋說,雖然A某的行為屬于明顯的恐嚇犯罪,但考慮到其已退還大部分勒索款項并且承認罪行、正在反省,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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