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瓦房鎮(zhèn)振林村發(fā)生了這么一檔子事,一位名叫黃德義的振林村村民,于2005年焊接了三條鐵皮船,把它們架設(shè)在了桃兒河上。
2014年,黃德義與家人出資增加了十條鐵皮船,在洮兒河上修建了一座固定橋。
2018年10月,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橋為由處罰,并強制黃德義拆除此橋。
↑黃德義搭建浮橋的部件
2019年初,黃德義被洮南市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處理。
此后,黃德義一家十幾口人分別被判處不等有期徒刑和緩刑。
黃德義原本是一位人民教師,吃了官司后,不僅錢橋兩空,教師的這份工作也徹底打了水漂。
可據(jù)黃德義本人所稱,他們一家人搭建浮橋的初衷,絕非為了斂財,而是想給周邊村民行個方便。
由此,這一社會熱點話題引起廣泛討論。網(wǎng)民們討論的焦點莫過于:黃德義究竟是好是壞?
說穿了,他建設(shè)浮橋真的是為了照顧當?shù)氐拇迕?,還是想當一個“村霸”,收取過橋費呢?
建設(shè)浮橋的來龍去脈
黃德義是土生土長的振林村人,家里有兄弟五人,都是喝著洮兒河水長大的。這條河橫貫瓦房鎮(zhèn)振林村、安全村以及附近其他許多村落,對于黃德義一家而言,因其祖輩都以擺渡為業(yè),洮兒河等同于黃家人的母親河。
20世紀70年代,黃德義的老父親就曾搖曳著一艘木船,在洮兒河兩邊擺渡,因收費極低,得到了周邊村民的一致稱贊。
20世紀90年代,黃德義已經(jīng)成為一名光榮的人民教師,他的三哥有天找到了弟弟,說想繼續(xù)在洮兒河上擺渡,不為掙錢,只為了方便周圍村民出行。
黃德義拿出4000塊人民幣,造了三條鐵皮船連接在一起。閑暇之余,他與三哥一起在河上擺渡。
因為當?shù)囟辔淮迕?,包括做小生意的買賣人每日都要往返于洮兒河兩岸,這三條鐵皮船搭建的浮橋承載力有限。
2014年,黃德義與家人共同出資13萬元,焊接了十三條鐵皮船,在洮兒河上搭建了一個固定浮橋。
橋的寬度跟著水面的寬窄進行調(diào)整,一旦遇上旱期或者汛期,或者冬天水面上結(jié)冰,浮橋就立即撤下來,一年十二個月差不多有六個月的時間,浮橋都能造福當?shù)氐泥l(xiāng)鄰。
因為新搭建的橋成本較高,黃德義與家人商量好后決定收取費用。如小轎車或者一些農(nóng)用三輪車、拖拉機,一次來往收取五元錢,大型車輛收取十元錢,普通行人往返不用給錢。
直至2018年10月,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橋為由處罰,并強制黃德義趕緊拆除浮橋。
與此同時,洮南市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將黃德義一家十幾口人公訴至洮南市法院。
2019年底,洮南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黃德義及其家人于2005年至2014年搭建浮橋收取過路費,其行為構(gòu)成尋釁滋事罪;判處黃德義有期徒刑兩年,緩期兩年,其他十七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和緩刑。
洮南市法院認定,其中有一位姓李的村民因為每日要通過浮橋,幾年下來共向黃家兄弟交了兩萬多元的過橋費。
不過,這位李姓村民后來面對記者時卻說:黃德義搭的這座橋給咱們帶來方便。
他甚至主動將法院退還給自己的兩萬多元又轉(zhuǎn)給了黃德義。
2021年底,黃德義提出申訴。他覺得自己很冤枉,自古以來修橋鋪路都是好事,為何到了他這里就得被判刑,甚至還丟掉了工作?
是大善人,還是村霸路匪?
這一社會熱點問題曝光后,中國政法大學(xué)教授羅翔提出了他的看法。
羅翔教授認為:洮南市檢察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黃德義及其家人有期徒刑或緩刑,有些不恰當。根據(jù)目前已知的相關(guān)事情經(jīng)過,黃德義最嚴重的法律后果只有行政處罰,不需承擔刑事責任。
借著羅翔教授的這番看法,我們不妨分析一下黃德義到底是大好人,還是借著建設(shè)浮橋為由,堂而皇之收取高價過路費?
隨著越來越多的信息浮出水面,如今已經(jīng)可以明確,黃德義架設(shè)這座橋,并收取費用的初衷是想方便周圍村民渡河出行。
其次,黃德義及其家人投入了十三萬元的真金白銀,這是既定事實。
附近村民名義上過橋需要收取費用,實則大家基本上不交錢。小車五元、大車十元,只是口頭上的宣傳,有時駕駛員給一塊錢也可以過河。
搭建浮橋以來,黃德義總共收取了52,000多元。從2005年最初的三條鐵皮船,至2018年10月被拆除,時長不過十三年。
這五萬多元平攤下來,每年收費只有4073元,加上一年只有5~6個月左右能搭設(shè)浮橋,每個月收入不足1000元,每天僅30塊左右。
當然,一天30元的收費也只是黃德義一家之言,沒有確鑿證據(jù)進行支持。
倘若黃德義一天收取幾千元橋費,那應(yīng)當遠遠超過他們建設(shè)這座浮橋的成本,完全可以以尋釁滋事,甚至更嚴重的罪名逮捕黃德義及其家人,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
換言之,若真如黃德義所言,每天僅30元的收入,放在如今這個社會,即使是二十年前,也同樣是一筆微不足道的數(shù)字。
目前關(guān)于黃德義架設(shè)浮橋,以及最后被法院判決處理的相關(guān)分析,都是基于如今能找到的公開材料。
還有一些小道消息稱:記者實地訪問當?shù)厝?,大概情況是黃德義和家人私占私橋,強制收費。有人要在旁邊修橋,黃德義不同意,幾家人還打過群架,最后也是不了了之。
當然,現(xiàn)在說什么的都有,真相一時半會還沒終確定下來,必須得讓子彈飛一會。
就現(xiàn)有的公開材料來看,黃德義的初衷或許是好的,只是辦事方法值得商榷,私底下也沒有與有關(guān)部門進行及時溝通。
話又說回來了,修橋沒有經(jīng)過政府和當?shù)卮迕裢?,并且收取高額費用,這也是嚴重的違法亂紀行為。
既然這則事件已經(jīng)得到了相關(guān)權(quán)威媒體的注意,黃德義也已經(jīng)向白城市中院提起了申訴。
身正不怕影子斜,黃德義主動提起申訴,相信在社會輿論的關(guān)注下,法院會對這起事件有公平公正的判決。
不過,在沒有出現(xiàn)重大安全事故之前,方便群眾的浮橋肯定利大于弊。全家判刑,這樣的處理方式有些過于機械和武斷。
其實,現(xiàn)在圍繞黃德義該不該被判刑,不是急切問題,最重要的是首先要解決洮兒河兩岸村民的出行問題,不要讓鄉(xiāng)鄰們繼續(xù)繞遠路。
任何事情可以協(xié)商,最后一定是方便群眾。
在過去,不管是官方還是民間都會說修橋鋪路是造福子孫后代的大功德。因為修橋能度千萬人,鋪路能帶動這個地方的人共同富裕。所以現(xiàn)在各處集資修路修橋的地方,都很容易看到鐫刻著出資人名字的功德碑。
縱觀整場事件的來龍去脈,明明可以有更好的解決辦法,卻最終鬧得愈演愈烈,這何嘗不是一種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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