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4月12日早晨,大廳里傳來敲門聲——‘耿女士,日本法院寄來的文件到了,請您簽收?!毙挪畹脑捯粑绰洌鹤永锬俏换ò最^發(fā)的老太太臉色忽然變了。她知道,自己遲早要面對丈夫趙欣伯留下的那堆麻煩,如今看來躲不過去。
彼時距趙欣伯去世已近二十年,東京街頭卻仍流傳著關于一筆華人遺產(chǎn)的種種傳說:有人說數(shù)目高達三十億人民幣,有人說地契足以鋪滿一間屋子。真假難辨,卻足以讓無數(shù)人鋌而走險。日本法院案卷上出現(xiàn)的“趙碧琰”與“趙宗陽”越來越多,卻大多是冒名頂替者。更離奇的是,為了模仿趙宗陽“左眼失明”的特征,臺灣一名騙子竟自殘摘眼?;靵y之中,真正的產(chǎn)權人反倒成了“失蹤者”。
追根溯源,這一切都與趙欣伯早年的親日行徑脫不開關系。1889年,他出生在河北宛平。青年時代當過禁衛(wèi)軍衛(wèi)兵,隨后又跑去天津北洋大學聽法政課,口袋里揣著幾本《民法總則》便自認新派人物。辛亥后,他混不出頭,干脆改行唱戲。二次革命失敗,他逃到大連,給日本人當中文教官,連名字都換成“劉笑癡”,活得像條魚般滑不溜手。1915年,他索性漂洋過海讀東京帝大,成了首位拿到日方法學博士的中國學生,這段資格后來被他反復炫耀,用來打動土肥原賢二之流。
趙欣伯婚事也充滿算計。原配王碧琰年長八歲,用積蓄供他留學,卻在日本因醫(yī)療事故離世。趙欣伯不愿意讓“王碧琰”這個在日本學界已打出名號的姓氏消失,便逼第二任妻子耿維馥改名“趙碧琰”。耿維馥當時不過十九歲,愛得糊涂,竟真的答應,婚后誕下一子趙宗陽。這個更名細節(jié)后來成為日本法庭反復咬住的“疑點”。
1926年,他學成歸國,掛了張作霖東三省保安司令部法律顧問的牌子,實質是關東軍的耳目。九一八前后,他公開鼓吹“走日本路線”,并在“建國會議”上拋出讓溥儀做“國家元首”的方案。偽滿洲國成立,他撈來“立法院長”頭銜,又得“建國功勞金”四十萬元,自此自詡“建國功臣”??申P東軍不是慈善家,趙欣伯對日官倨傲,最終被拉去當“憲法制度調查使”,實則被雪藏?;貒鵁o望,他就在東京大肆置產(chǎn),以妻子名義買下多處房屋,還埋了整箱金條珠寶。趙欣伯算盤打得響:一旦風聲不對,立刻跑路。
然而局勢瞬息。1945年日本戰(zhàn)敗,趙欣伯未在東北,被國民政府扣押于北平監(jiān)獄。托人情送銀圓,他拖到1948年才保外。新中國建立,公安局傳訊當晚,他腦血栓猝死,留下妻兒與那疊日文地契。金山在海外,人卻入土,一個漢奸的浮華到此為止。
外界對趙家遺產(chǎn)的覬覦開始升級。1962年至1972年,冒領者十幾撥。有假“趙碧琰”在東京炒作“出售地皮”;有騙徒偽造收據(jù)轉賣房產(chǎn),甚至發(fā)生械斗。日本警方難以分辨真?zhèn)?,只能凍結大部分資產(chǎn)。趙碧琰(耿維馥)此時隱姓埋名住在北京老胡同,用縫紉機貼補家用,對外不敢透露半句往事,生怕被扣上“漢奸家屬”的帽子。
1973年,事情出現(xiàn)轉機。時任東京華僑總會副總干事陳琨旺回國,向廖承志匯報:若不盡快確權,趙家地產(chǎn)恐被宣告“無人繼承”。廖承志一句話:“既然是中國人花錢買的,咱們不能讓它淪進別人口袋。”北京市有關部門開始地毯式搜索,終于在東四七條找到了耿維馥。她的第一反應是拒絕:“我年紀大了,又改回娘家姓,誰信我?”工作人員只能耐心解釋,身份不確認,財產(chǎn)必被侵吞。這番話打動了她,她點頭同意恢復“趙碧琰”的名字,并授權政府出面訴訟。
案件復雜,證據(jù)缺口大。最高人民法院派出傅志人負責。要證明“趙碧琰即耿維馥”,必須拼湊幾十年前的碎片:溥儀妹韞穎的來往函電、北平地契、東京房產(chǎn)稅票、偽滿政要通訊錄……傅志人用八個月時間把蛛絲馬跡串成完整鏈條,連趙宗陽幼年患腦膜炎留下的醫(yī)療檔案也調出。資料運到東京法院時,整整裝了兩麻袋。
1984年春,東京家庭裁判所第六次開庭。法官首先詢問趙宗陽:“你母親為何有兩個姓名?”趙宗陽答:“父親的要求?!狈ü僭賳枺骸澳隳赣H就此改回夫姓,有無政治壓力?”趙宗陽沉默片刻,說:“這是為證明產(chǎn)權,不為別的?!迸月犗`竊私語,連翻譯都停頓了幾秒。六月,法庭宣告調查完成;九月,最終判定趙碧琰與失蹤者同一人,撤銷律師監(jiān)管權,確認趙氏母子對全部資產(chǎn)的所有權。長達近三十年的產(chǎn)權羅生門,就此定局。
外界最關心的是錢。判決下來那天,媒體估算總價值約三十億人民幣,趙氏母子理論上成了當時中國罕見的“超級富戶”。可事實上,趙碧琰在北京公證處早已留有承諾:八成財產(chǎn)捐給國家及日本“中華文化教育財團”,兩成自留。她并不想重復丈夫的人生。1989年冬,她在北京病逝時,真正握在手里的遠低于傳聞數(shù)字,但足以令晚年無憂。至于那八成,隨后被用于僑教、文化交流等項目,具體數(shù)字外界很少再提。
回頭看,政府為這場官司整整耗費二十年,人力物力難以統(tǒng)計。值得一提的是,案卷里沒有一句歌功頌德,也未對趙欣伯做任何洗白,他的賣國罪名始終擺在那里。遺產(chǎn)能收回,不是因為他有什么功勞,而是因為法律與國家的責任。至于那些曾自殘、造假、轉賣房產(chǎn)的騙子,如今僅存幾頁判決書供后人參考——紙張泛黃,罪名清晰。
有人問我,對趙氏案件最大的感觸是什么?我的回答很簡單:法律程序或許漫長,但只要鐵證在手,再狡猾的謊言也撐不了太久。十幾噸案卷、無數(shù)航班、兩代人的奔走,最終換來一句判詞——“產(chǎn)權歸屬確定”。這幾個字,不豪邁,卻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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