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的一天,江蘇常州電子產(chǎn)業(yè)公園的湖邊,有人發(fā)現(xiàn)了一具漂浮的女尸,警方趕到后,很快將尸體打撈上岸。
法醫(yī)勘驗顯示,死者是位約28歲的年輕女子,衣物完整、首飾未失,排除了侵財和性侵的可能;口鼻腔里的血性分泌物表明,她是溺水身亡,死亡時間大概在10小時前。
就在警方發(fā)愁如何確認死者身份時,一名叫李良的男子報了警,說自己的妻子廖雪梅失蹤了,電話也打不通。
最終經(jīng)過辨認,湖里的女尸正是廖雪梅,李良一臉悲痛,說前幾天見妻子上下班辛苦,剛給她買了輛電動車,沒成想妻子竟因此出事。
李良推測,可能是電動車不好控制,妻子操作不當才掉進湖里,還補充說妻子不會游泳。
可警方在調(diào)查中發(fā)現(xiàn),湖底深度僅1.3米左右,廖雪梅身高1.6米,還穿著10厘米的高跟鞋,按理說完全能站起來;而且人工湖周圍大多有欄桿,只有廖雪梅落水的地方欄桿不見了,而且還是剛好能過得去車和人。
廖雪梅的家人也不相信這是意外,她同母異父的姐姐說,廖雪梅騎電動車二十多年,技術很好,不可能自己沖進湖里;弟弟則疑惑,姐姐說去練車,怎么會跑到五十公里外的公園,還選在伸手不見五指的深夜。
隨著調(diào)查深入,更多反常之處浮出水面,民警調(diào)取廖雪梅的通話記錄,發(fā)現(xiàn)她出事當晚接的第二個電話,注冊信息是她自己,可李良說這個號碼是他在使用,而廖雪梅的弟弟卻表示,當晚一直用姐姐本人的號碼聯(lián)系她,很明顯,李良在撒謊。
順著線索往下查,一個叫周九偉的男子進入警方視線,他是李良從小一起長大的好友,前段時間還住在李良家,卻在廖雪梅出事前幾天突然搬走了。
更可疑的是,廖雪梅落水當晚,周九偉不僅出現(xiàn)在案發(fā)附近,還在現(xiàn)場待了一整晚,第二天一早就打車離開,之后更是換了手機號離開了本地。
民警很快找到周九偉,面對詢問,他先是承認當晚和廖雪梅在一起,還坦白了兩人有不正當關系。
周九偉說,當時是自己騎著電動車載廖雪梅,走到橋上時電動車突然失控沖進湖里,等他反應過來,廖雪梅已經(jīng)沒了呼吸,他因為害怕兩人關系暴露才悄悄離開。
可法醫(yī)的一個發(fā)現(xiàn)戳破了他的謊言,廖雪梅的鞋底有很多淤泥,這說明她落水后曾站起來過,根本不是“失控落水后直接溺亡”。
在民警的進一步審訊下,周九偉終于松口,承認是自己殺害了廖雪梅,原因是他想和廖雪梅斷絕關系,對方不同意,他一時沖動才下了手。
但案件到這里并沒有結(jié)束,民警又發(fā)現(xiàn)了新的疑點,李良說自己和廖雪梅結(jié)婚三年,可實際上兩人結(jié)婚還不到三個月;他還花重金請打撈隊撈出了廖雪梅的手機,說是為了證明案發(fā)當天和妻子有聯(lián)系;更讓人震驚的是,廖雪梅的父親在保險公司查到,女兒有兩份意外保險,受益人都是李良。
民警隨后搜查了李良的住處,在他的電腦里看到了讓人不寒而栗的搜索記錄:“仇殺能拿到意外保險賠償嗎?”“溺水死亡是否符合意外險賠付條件?”“保險賠付流程”……種種跡象表明,李良的嫌疑越來越大。
當民警把李良帶到公安局,并故意告訴周九偉“李良已經(jīng)交代了”后,周九偉徹底慌了,說出了全部真相,原來他只是李良的一枚“棋子”,真正的幕后黑手就是李良。
原來,李良當時剛和前妻離婚,做生意還賠了不少錢,欠了親戚一大筆債,走投無路的他,竟打起了歪主意。
他在網(wǎng)上找到剛離婚、內(nèi)心正當空虛的廖雪梅,只用十天就和她閃婚,之后,他提起說給前妻曾買保險,讓廖雪梅主動要求也為自己買保險,并順理成章地給她買了兩份高額意外險,受益人寫的就是李良自己。
為了不親自下手,李良想到了對自己言聽計從的周九偉。他把周九偉接到家里住,還故意創(chuàng)造機會讓周九偉和廖雪梅接觸,促成了兩人的不正當關系。
2013年5月1日,李良在外面發(fā)現(xiàn)人工湖橋上少了個欄桿,覺得機會來了,就和周九偉商量好要對廖雪梅下手。
案發(fā)當晚,周九偉把廖雪梅約到公園,李良則假意打電話催妻子回家制造不在場證明,之后,周九偉騎電動車載著廖雪梅沖向湖里,見廖雪梅落水后站起來,他又狠心地把她的頭按進水里,直到她沒了呼吸。
事后,李良又假裝找不到妻子,第二天去公安局報案,演了一出深情丈夫的戲碼。
天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最終,李良因故意殺人罪和保險詐騙罪被判處死刑,周九偉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
李良為了錢,泯滅良知,不僅親手葬送了妻子的生命,還拉著好友一起下水;周九偉則因盲從和一時貪念,釀成了無法挽回的悲劇。
生活中,我們或許會遇到困難,但無論何時,都不能突破法律和道德的底線,唯有堅守本心、遵紀守法,才能擁有真正安穩(wěn)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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