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7日凌晨1時許,在青島頤中皇冠假日酒店居住的,來自全球的,來參加由國際泳聯(lián)舉辦的國際跳水系列賽的各國運動員,被一頓打砸聲驚醒。
原來,20多名拿著刀具的男子,突然闖入該酒店內(nèi)的“霧之花”夜總會內(nèi),隨即就是一頓亂砸,然后對夜總會服務經(jīng)理孫某毆打十多分鐘,孫某身中八刀,昏迷不醒。
這些人只顧痛快,但他們忘了,這里住的可是全世界的運動員、教練員、以及外國媒體,很快此事便全球皆知了。
此事給我國在世界上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甚至驚動中央,要求嚴查幕后黑手。
警方很快查清,幕后主使是一個叫聶磊的人。
聶磊何許人也?
那可是當時青島響當當?shù)?span search-type="3" search-href="newsapp://nc/search?entry=articleKeyword&word=%E9%BB%91%E7%A4%BE%E4%BC%9A">黑社會老大,“保護傘”勢力遍布青島政界,實力大的不得了。
聶磊為何要組織這起打砸呢?
原來,3月27日零時許,高某組織新藝城夜總會4名女青年到頤中皇冠假日酒店賣淫,與該酒店內(nèi)霧之花夜總會的保安發(fā)生爭執(zhí)并廝打。
新藝城夜總會的老板就是聶磊,兩個夜總會之間本來就不對付,新藝城夜總會總經(jīng)理助理蔡某就將此事告知聶磊組織骨干李巖,李巖則讓蔡某匯報給聶磊或另一骨干任昊。
蔡某未聯(lián)系上聶磊,遂找到任昊,任昊通過手下糾集了數(shù)十人前往酒店,然后就開始了震動世界的一砸。
要是這樣說來,聶磊也是冤,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手下竟然偶然間搞出了一個國際事件,很讓他沒想到的是,在這之后,他經(jīng)營多年的黑社會帝國會被連根拔掉。
在這次國際事件后,聶磊知道了事態(tài)的嚴重性,開始找“保護傘”尋求保護,但此時這件事已經(jīng)捅到天上去了,誰給他保護,誰就是找死,還是算了吧,聶磊你還是自己想辦法吧。
沒把法,聶磊只能跑。
2010年6月23日,公安部下發(fā)B級通緝令抓他。
兩個月后,聶磊落網(wǎng)。
9月7日,青島市公安局宣布,警方一舉摧毀了以聶磊為首的涉嫌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首犯聶磊及130余名成員已歸案。
要說起聶磊,從小到大還真配得起一個“冤”字。
聶磊出生在1967年,由于工作原因,父母對他的關愛很少,唯一疼愛他的爺爺,卻無法在學業(yè)上對聶磊有所幫助。聶磊于是成為讓大人頭疼的“野孩子”。
他一米八的個頭,文弱書生,不太會打架,但是講義氣,朋友多。
1982年的一天,青島一中的音樂器材被盜,學校懷疑是聶磊干的,就向派出所報了案。
此時已經(jīng)15歲的聶磊作為重要嫌疑人被拘留了近一天。
然而經(jīng)過排查,盜竊竟是派出所某警察的兒子所為。
警察的兒子也會干偷雞摸狗的行當,并連累聶磊蒙冤,這件事也許讓聶磊對社會和人性有了新的體會。
初中畢業(yè)后,聶磊不上學了,開始四處閑逛。
也是好管閑事,一天,他看到三個和自己年齡差不多大的孩子在爭吵,原來兩個四方區(qū)的孩子向一個市南區(qū)浮山后的孩子索要錢財,浮山后的孩子手里只有1.35元。
也是嘴欠,聶磊直接湊上前說:“給他留5分錢坐車,其余的我們拿走?!?/p>
不久,浮山后孩子家屬報案,聶磊被帶到了派出所,一進門就被銬上了手銬。
那時正值全國“嚴打”,一切案件需“從重從快”處理。
1983年9月,該案宣判:因犯搶劫罪,聶磊被判刑6年,兩個四方區(qū)的孩子分別被判7年和8年。
聶磊父母不斷提交申述材料,兩年后,聶磊被改判拘役六個月。
這一年,聶磊18歲。
僅僅因為一句話,直接進去了兩年多。
1986年,“嚴打”第三戰(zhàn)役剛開始,聶磊又趕上了。
他參加了市南區(qū)南村路附近的“幸福樓”的一場斗毆,結果又被勞教三年。
1992年,聶磊等青島商販去溫州進貨,因爭執(zhí)發(fā)生斗毆,聶磊一伙人把對方一個人綁起來,掠走財物。
這一次,作為從犯,他又被判了6年。
十年間,三次入獄,不管原因是不是因為他,反正前20多年,他是橫隴地里拉犁——一步一個坎兒。
因為他特別講義氣,又長了一張上人見喜的臉,使他在獄中結識了不少朋友,這些人后來大多他們后來成為他黑社會團伙的骨干。
出獄后,聶磊仍在即墨路小商品市場賣鞋,但他緊跟市場潮流,不久就在旁邊的膠州路上賣起了非常緊俏的索尼小家電,開始賺錢,慢慢積累積累了幾十萬元資金,他開始尋找其他賺錢的行當。
因為當時房地產(chǎn)熱,聶磊也眼熱,到手里只有幾十萬資本的他很難撬動房地產(chǎn)的大門。
于是,在1996年,通過關系,他從膠州市城市信用合作社帶出來了一個億,息高達30%,聶磊在扣掉30%利息后,當時拿到手的貸款實際只有7000萬元。
但就在拿到貸款后不到一年,1997年5月,膠州市城市信用社原主任高佩義被逮捕,并于三年后被以索賄、違法發(fā)放貸款等罪名判處死刑。
但聶磊因貸款手續(xù)合法,且采取了“以房還貸”的方式而未被波及。
1995年以后,聶磊以“獄友”、鄰居、親屬為主力,成立了多家房地產(chǎn)公司,在中山路、南京路等地開辦了紅星游樂城、震泰游戲廳、福滿多娛樂城等娛樂場所,聚斂了大量財富。
在之后的十幾年里,聶磊帶領其手下擴張地盤、建立權威,對外統(tǒng)稱“聶磊公司”。
2000年起,“聶磊公司”漸漸向賭博、色情等行業(yè)滲透,擴張勢力范圍,組織內(nèi)部層級更為清晰、分工更為明確,后又開設“新藝城夜總會”,組織婦女大肆進行賣淫活動,開設地下賭場。
期間,聶磊團伙參與數(shù)宗涉及命案的重大治安案件。
1999年7月16日,聶磊當時在中山路開辦紅星游樂城,將游戲室發(fā)廣告的三人打傷,隨后三人被送往醫(yī)院教治,后其中一人搶救無效死亡。
2000年4月10日,聶磊在延吉路波爾卡迪廳娛樂時與誤闖進其包間的王某等人發(fā)生肢體沖突致王重傷。事后,聶磊等人以賠償25萬元為條件,要求他不向公安機關報案。
2000年10月12日,聶磊指使手下將青島輝煌人間娛樂有限公司經(jīng)理李某的雙腿打斷。
2006年12月5日,聶磊指使手下毆打33路公交車隊車隊長。
10多年來,聶磊及其黑社會性質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40余起,致2人死亡、1人重傷、13人輕傷、8人輕微傷,非法買賣槍支1支,非法持有槍支13支。
終于,在2010年春天打砸頤中皇冠酒店后,聶磊被公安部通緝。
有人說,若非聶磊的部下在“錯誤的時間”到“錯誤的地點”砸場子”,他可能仍安然無恙,因為他的保護傘“太強大了”。
有一則流傳很廣的故事:聶磊的手下與另一幫派火并,某派出所一位在場民警被槍彈誤傷。
根據(jù)規(guī)定,警察被槍擊傷必須上報。
為息事寧人,聶磊幫他治好傷不說,另送50萬元現(xiàn)金,外加一套住房。
最后聶磊問該民警:“你還有什么要求?”
民警答:”想當派出所所長。”
不久后,果如其愿。
可想而知,聶磊的后臺有多硬。
聶磊深知“大樹底下好乘涼”,也知道培養(yǎng)得力靠山非一日之功,因此,他會以其“地下組織部長”的眼光迭選權低位卑的警察,換屆之時,使重金助其當選,這樣一步步培養(yǎng)其坐到高位,保護傘從小樹苗變得樹大根深。
聶磊案發(fā)后,青島警界震蕩,甚至有警察“奮不顧身”地幫助聶磊逃脫。
聶磊遭通緝潛逃之際,青島市公安局特警支隊一大隊原副大隊長王曉青為其提供通訊工具、轉移住所,甚至駕車沖撞前來攔截追捕的警車。
這種場面若非真實發(fā)生在聶磊案,恐怕只有在警匪電影中才能看到。
在聶磊的“朋友圈”里,有一個人很有意思,他就是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原局長單果維。
單果維被聶磊稱為“自己人”,但到聶磊出事以后,他又親自把聶磊抓捕歸案,這位身兼“黑白兩道”的局長,還因抓捕聶磊集團成員表現(xiàn)突出,被青島市委、市政府記個人二等功,自譽為“打黑英雄”,真是有點黑色幽默的味道。
二人認識是在2005年7月,單果濰從青島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副支隊長升任市南分局局長以后。
市南區(qū)是青島最繁華的中心區(qū)域,也是聶磊黑社會集團的發(fā)源地,聶磊集團的主要產(chǎn)業(yè)和相關公司總部都在這里。
對黑社會來說,“拿下”轄區(qū)的警方“頭頭”是必須的。
調到市南區(qū)不久,單果濰去北京參加培訓,在飛機上坐在經(jīng)濟艙第一排的單果濰發(fā)現(xiàn)頭等艙里坐著時任青島市公安局副局長的姜集喜,和青島一家房地產(chǎn)公司老總劉峰玉。
空中邂逅市局領導,單果濰主動上前打招呼,領導順勢把劉峰玉介紹給單果濰。
劉峰玉是聶磊的“軍師”,主要負責同官員打交道。
在首都機場剛下飛機,一輛凱迪拉克轎車就在飛機舷梯旁等候了。
姜集喜、劉峰玉、單果濰依次上車,直奔北京昆侖五星級酒店,聶磊集團的另一名核心成員安俊宇已經(jīng)開好房間等候多時了,晚上吃涮鮑魚,劉峰玉、安俊宇依次給單果濰敬酒,酒后大家一起去夜總會唱歌。
第二天晚上的宴請檔次更高了,單果濰、劉峰玉、安俊宇又悉數(shù)參加。
兩次飯局的撮合,把他們“黏”在了一起。
2006年年底,青島檔次最高的新藝城夜總會開業(yè)了。
夜總會開業(yè)那幾天,市南分局機關及下屬各個派出所都調警力前往。
看到如此宏大的場面,許多市民說警察是給夜總會捧場的。
因為他們知道,夜總會沒有任何手續(xù),干不了什么干凈事!有人還戲稱,這是“檢查式保護”。
夜總會的老板是聶磊和李巖,其分占55%、45%的股份。
夜總會由李巖任總經(jīng)理負責經(jīng)營,重大事情由聶磊決定,并派人提供暴力保護。
而這個李巖和單果濰也是一對好朋友!
單果灘、李巖等四五個人形成了一個比較固定的戶外活動小圈子,經(jīng)常一起爬山。
爬山時,由李巖安排一輛商務車把大家拉到青島嶗山東部,活動結束再找個農(nóng)家樂吃飯、喝酒,李巖負責買單。
逢重大節(jié)假日,李巖還會安排夜總會的工作人員陪單果濰一起爬山。
聶磊后來說,聶磊集團已經(jīng)把單果濰列為“自己人”了。
1999年,聶磊集團的骨干成員劉峰國因故意傷害他人,被市南分局上網(wǎng)通緝。
青島市公安局于2006年成立“46號”專案調查組對其進行調查,并明確要求市南分局予以配合。
2007年下半年,為給劉峰國辦理取保候審,聶磊安排劉峰玉送給單果濰罐狀青銅器一個,請求單果濰幫助辦理取保候審,單果濰同意,并提出需先疏通承辦人和分管領導的關系。
隨后,聶磊根據(jù)單果濰的示意,安排手下分別給時任市南分局承辦人和分管管法制的副局長打招呼。
2007年11月5日,劉峰國投案,經(jīng)單果濰同意后,劉峰國被取保候一審法院認定,單果濰明知“46”號專案情況,仍接受他人請托,違反法律規(guī)定為劉峰國辦理取保候審,對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進行包庇、縱容。
當然,單果濰只是其中一個,聶磊歸案后,青島有超過50名官員落馬,還引發(fā)了青島警界的震蕩。
多行不義必自斃, 2012年3月20日,聶磊被判處死刑,其他人分別被判處死緩至二年以上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審判決后,聶磊等人不服,提出上訴。
2012年8月20日,山東高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3年9月15日,聶磊執(zhí)行死刑的前兩天,死刑執(zhí)行書送達,當天夜里,聶磊焦躁不安,連續(xù)抽了5包香煙。
9月16日,聶磊執(zhí)行死刑的前一天,按照規(guī)定,他與家人見最后一面。
當他看到坐在輪椅上的母親出現(xiàn)在自己面前那一刻時,他嚎啕大哭。
9月17日上午10點左右,聶磊被執(zhí)行了注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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