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祿口機場,戴先生因阻止一家四口插隊,先是被對方用行李箱撞擊,接著遭到全家辱罵,最終被女子兩耳光扇倒在地。報警調(diào)解后,對方需賠償3500元及530元高鐵費,打人女子一聽要賠錢當場嚎啕大哭??蛇_成和解、戴先生刪了視頻后,女子又當場辱罵不止,戴先生果斷恢復(fù)視頻曝光。本文結(jié)合事件細節(jié)拆解法律責任,看看插隊打人到底要付出啥代價。
一、事件反轉(zhuǎn):阻止插隊反被打,賠錢后還遭辱罵
這事得從10月8日的機場排隊說起,當事人戴先生正在值機,突然沖過來一家四口要插隊,他上前制止理論,沒想到直接引爆了沖突。
先是女子的父親動手,用行李箱重重撞向戴先生的箱子和腿,接著女子的媽媽開口就是臟話辱罵。最狠的是那名胖女子,上前二話不說就甩了戴先生兩個大巴掌,力氣大到把他直接扇倒在地。更氣人的是,女子的老公還對著戴先生的手機鏡頭囂張辱罵,一家四口圍著他圍攻。
戴先生沒服軟,當場報警。到了派出所,女子開始賣慘,說父親得了癌癥要治病,家里花了幾十萬,他們是趕時間才插隊的。戴先生本來想追究到底,讓對方受拘留處罰,但考慮到驗傷要耽誤上班,最終同意和解,提出3500元賠償加530元高鐵費的要求。
一聽要賠錢,女子瞬間崩潰嚎啕大哭,說家里沒錢負擔不起。她老公趕緊低聲下氣求情,戴先生看在對方態(tài)度誠懇的份上,當場刪了視頻??蓻]想到剛出派出所大門,女子就立刻變臉,又開始對戴先生罵罵咧咧。這波操作徹底激怒了戴先生,他果斷恢復(fù)視頻重新曝光,還沒打碼——既然你不悔改,那就讓大家都看看這副嘴臉。
二、法律較真:打人+插隊,這筆賬該怎么算?
很多網(wǎng)友看完氣不過:“就賠3500太輕了!”也有人問:“她爸生病能當打人的借口嗎?”這里面的法律權(quán)責其實很清晰,咱們一條條說透:
1. 打人必須擔責,賠償3500元合理嗎?
肯定合理,甚至算輕的。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最少也要處5日拘留+200元罰款,要是結(jié)伙打人,還得加重處罰。戴先生被扇倒在地,對方已經(jīng)構(gòu)成“毆打他人”,理論上完全能被拘留。
從賠償角度看,3500元其實覆蓋了多項損失。按照法律規(guī)定,打人賠償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等,戴先生提到自己“敲兩天代碼就能掙回來”,說明這筆錢大概率涵蓋了誤工損失和精神補償,再加上530元高鐵費,完全在合理范圍內(nèi)。女子哭窮說家里有病人,但這根本不是免責理由——親人患病值得同情,可不能成為傷害他人的借口,法律不會因為家境特殊就偏袒過錯方。
2. 曝光沒打碼,算侵犯肖像權(quán)嗎?
戴先生咨詢過律師,這事還真不算。肖像權(quán)侵權(quán)的關(guān)鍵是“以營利為目的”,而戴先生曝光視頻是為了揭露對方的不文明行為,屬于維護自身權(quán)益和公共利益的合理舉動。網(wǎng)友也說得對,對方先違反公序良俗動手打人,就不能反過來要求別人“保護”她的肖像權(quán)。
3. 插隊本身有啥說法?
插隊雖然不直接違法,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的不文明行為,要是因為插隊引發(fā)沖突,過錯方要承擔全部責任。機場值機都有明確的排隊規(guī)則,就算趕時間也該走加急通道,而不是靠插隊破壞秩序,更不能因此動手打人。
三、網(wǎng)友站隊:有人說“打得好”,有人嫌“罰太輕”
事件發(fā)酵后,網(wǎng)友的觀點幾乎一邊倒,但細節(jié)上還有分歧:
力挺戴先生派:就該這么治“垃圾人”
- 有人怒贊:“刪了又恢復(fù)太解氣!對付這種出爾反爾的人,就不能心軟”;
- 不少人分享類似經(jīng)歷:“上次我阻止插隊被罵,早知道也該報警,就該讓他們付出代價”;
- 還有人強調(diào)原則:“生病不是特權(quán),不能因為家里有事就欺負別人,戴先生沒要更多錢已經(jīng)仁至義盡了”。
理性討論派:處罰該再嚴點
- 有人覺得和解太寬容:“這種結(jié)伙打人的就該拘留,光賠錢沒記性”;
- 有人擔心后續(xù):“怕他們反咬一口說侵犯隱私,還好戴先生咨詢了律師”;
- 也有人反思:“現(xiàn)在插隊吵架的太多,就是違法成本太低,真該加大處罰力度”。
很少有人為打人者說話,畢竟“插隊+打人+反悔辱罵”的操作,實在沒理由讓人同情。
結(jié)論:哭窮沒用!規(guī)矩面前沒人能搞特殊?
這場鬧劇里,最諷刺的就是打人女子的態(tài)度:動手時囂張跋扈,賠錢時哭天搶地,剛和解就翻臉辱罵。她大概沒明白,法律和規(guī)矩不會因為“家里有病人”就網(wǎng)開一面,更不會縱容“動手打人”的惡習。
戴先生的做法給所有人提了個醒:遇到插隊、打人這種事,別忍氣吞聲,保留證據(jù)報警是最正確的選擇;而那些覺得“小事可以蠻不講理”的人也該清楚,一時沖動的代價可能是賠錢又丟臉。
最后想問問大家:你覺得3500元的賠償對打人者來說夠不夠“長記性”?如果遇到有人插隊還囂張,你會選擇當場制止還是默默躲開?歡迎在評論區(qū)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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