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思想史上,孔子誅殺少正卯的事件或許存在爭議,但由此衍生的對五種必誅之人的論述——“心達而險、行辟而堅、言偽而辯、記丑而博、順非而澤”——卻深刻揭示了一種超越普通罪行的終極危險。這五種惡行,并非簡單的殺人越貨,而是才智與邪惡的結(jié)合,其破壞力直指社會賴以存在的道德根基。
才華的墮落:心達而險者
“心達而險”是首要之惡。一個人通曉事理、智慧通達(心達),本可為社會福祉貢獻力量,但若其心術(shù)險惡(而險),則其智慧便成了精心作惡的工具。這種深刻的洞察力不再用于創(chuàng)造,而是用于窺探規(guī)則的漏洞、操縱人心、策劃禍端。其危害遠超愚昧之惡,因為他是有預謀、有技巧地系統(tǒng)性破壞。
行為的扭曲:行辟而堅者
“行辟而堅”指行為乖張邪僻,且固執(zhí)己見,堅定不移。特立獨行并非原罪,但當行為從根本上違背基本人倫與正道,并以其頑固的姿態(tài)挑戰(zhàn)公序良俗時,便成為一種公開的示范性破壞。這種“堅守”會讓是非模糊,讓邪僻看似一種值得堅持的“個性”,從而腐蝕社會的行為準則。
語言的毒刃:言偽而辯者
“言偽而辯”是言語的異化。散布虛假荒謬的言論(言偽),卻能用雄辯的修辭將其包裝得看似有理有據(jù)(而辯)。這混淆了真理與謬誤,讓謊言更具欺騙性和煽動性。在信息傳播緩慢的古代,此類人物足以惑亂民心;在信息爆炸的今日,其破壞力更是呈幾何級數(shù)增長,是制造社會對立與撕裂的毒源。
知識的污化:記丑而博者
“記丑而博”是知識的異化。一個人博聞強識,但關注的不是人類的美好與智慧,而是專門搜集、傳播各種丑惡、陰暗、負面的事物(記丑)。這種“博學”非但不能啟迪心智,反而會營造一種絕望、頹廢的氛圍,讓人懷疑一切美好與善良的價值,從根本上瓦解人們對道德與文明的信心。
邪惡的推手:順非而澤
“順非而澤”是最后一種,或許也是最隱蔽的一種。它指順從、鼓勵他人的錯誤行為(順非),并用圓滑動聽的言辭為之粉飾潤色(而澤)。這種人不是罪惡的發(fā)起者,卻是罪惡的“催化劑”和“保護傘”。他們讓作惡者心安理得,讓錯誤行為得以持續(xù)和擴散,使社會失去自我批判和糾正的機會。
孔子所列舉的這五種人,其可怕之處在于,他們并非憑借暴力,而是利用思想、辯才、知識等本應推動文明前進的要素來瓦解文明的基礎。他們不是秩序的明顯破壞者,而是道德秩序的“內(nèi)部攻擊者”。因此,在儒家看來,其對共同體的危害性遠超普通刑事犯罪。這一古老警示在今天依然振聾發(fā)聵:當一個社會的才智與影響力一旦脫離道德的約束,與邪惡結(jié)合,其創(chuàng)造的將不是福祉,而是最深重的災難。守護社會的道德根基,不僅需要法律制裁犯罪行為,更需要警惕并抵制這種以“才華”為偽裝的根本之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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