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法學教育研究》總第48卷
北大法寶法學期刊庫
作者 | 雷磊,中國政法大學錢端升講座教授、博士生導師
北大法律信息網簽約作者
內容提要:研究生學術能力養(yǎng)成的重要抓手在于經典閱讀。在遵循“全心投入”、“三位一體” 和樹立“知識地圖”三個前提的基礎上,研究生階段的經典閱讀應該采用“4+1”的研究型閱讀法?!埃础敝傅氖前盐諉栴}、把握論證、把握方法立場和把握學術傳統(tǒng),而最后一個“1”是提升性的,也就是培養(yǎng)學生嘗試反思和批評的能力。其中每個環(huán)節(jié)都有自己的學術訓練目標。通過經典閱讀的學術訓練,一方面要培訓學生成為有獨立思考能力的知識者;另一方面也要鼓勵學生通過閱讀經典而成為經典的續(xù)寫者。
關鍵詞:經典閱讀;學術訓練;研究型閱讀;讀書報告
目錄
一、三個前提性說明
二、“4+1”研究型閱讀法
三、結語
一、三個前提性說明
經典閱讀與學術訓練是互為表里的。研究生學術能力的養(yǎng)成是研究生培養(yǎng)的核心問題,而學術能力的養(yǎng)成需要抓手,這個抓手就體現在經典閱讀方面。通過經典閱讀,我們可以培養(yǎng)研究生的問題意識、論證意識,提升學術能力。對此,首先要做三點前提性說明。
一是“全心投入”。俗話說,育人者先自育。對于研究生導師,尤其是新晉的研究生導師而言需要有這樣一種意識:研究生階段和本科生階段的學生培養(yǎng)方式是不同的。研究生階段需要培養(yǎng)學生的學術研究能力,而不僅僅是基本知識的傳遞。圍繞這樣一個目標,我們需要花費更多的精力。對于經典閱讀這樣的一個主題而言,需要課上和課下同時著力。雖然現在有很多學校的課程設計本身就包含經典閱讀課程,但是課上所能傳授的是有限的。尤其如果我們主要是以講授式的方式來上課,那么學生所獲得的東西更是要大打折扣。課下的主要方式是各種形式的讀書會。筆者大概在2017年創(chuàng)立了“法思讀書小組”,也同步開設了自己的公眾號,基本模式是每學期圍繞一本經典著作進行逐章逐節(jié)的精讀。而在這個中間,大概會穿插兩到三次的讀書報告或者論文報告,并由全體小組成員展開點評。因此,對于研究生導師來說,如何提高學生的學術能力,包括如何通過經典閱讀去提升學生的學術能力,需要研究生導師在很多時候都去好好地琢磨,也需要他們去花時間和精力。有幾分的投入,可能未必有幾分的產出,但是投入的越多,肯定產出的越多。
二是“三位一體”。也就是在研究生階段,在學生的培養(yǎng)方面,應堅持閱讀、寫作和研究這三件事情不相分離。研究生階段的經典閱讀有自己特定的方式,它不是泛讀,而是要輔助于我們的學術研究。在閱讀的過程中,其實已經初步形成了學術研究的萌芽。寫作無疑是學術研究的階段性成果的集中體現。通過寫作的過程,我們也在不斷地提高自己的研究能力。連接這三者的一個中間環(huán)節(jié)是撰寫讀書報告。學術訓練是一個過程,閱讀也是一個過程。在閱讀的過程中,產生的哪怕是不成熟的、階段性的思考,也應該通過寫作的方式來記錄。這既是對于前期閱讀的成效的展現,同時也有可能成為撰寫一篇具有創(chuàng)新性的論文的基礎。如果研究生的讀書報告寫不好,就不可能指望他一下子完成一篇不錯的學術論文。
三是需要給學生樹立本學科的“知識地圖”。有一種誤解,認為學生已經到碩士階段,就不需要進行全面的知識鋪陳了,因為研究生做的是一個縱向式的研究,圍繞一個點或一條線去展開即可,此所謂小切口的精專型研究,所以研究生階段有些導師帶學生進行經典閱讀,就傾向于找一個相對比較小的領域,把這個領域的東西帶他們都讀通了就可以了。其實在筆者看來,這樣一個基本界定并不非常準確。筆者經常跟自己的學生說,不僅要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研究,而且得知道自己的研究在這個學科中處于什么樣的位置,要學會對于自己的研究進行二階觀察,只有這樣才能培養(yǎng)學生的眼界和方向感。筆者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研究生,未來很多是要走向教學崗位的。博士三年,筆者可能只是圍繞自己感興趣的一個主題來深耕,但走向工作崗位的時候就發(fā)現,筆者要呈現給學生的不是一個點,而是整個面。所以,筆者對于這個學科必須要有立體化的了解。要知道自己研究的問題,或者筆者帶領學生通過經典的閱讀探究的問題,大概處于學科知識體系的哪個部分,這個部分與其他部分之間又是什么關系。
比如,法理學學科大體上包括了三塊:第一塊是法概念論,第二塊是法認識論(包括方法論),第三塊是法倫理學。在閱讀對象的選擇上,筆者現在采取的方式是這樣的:以兩年為一個周期來展開經典的閱讀,其中第一學期會給大家推薦法理學方面的體系性著作或專著型教材,比如魏德士所寫的《法理學》。第二學期會進入到方法論的部分,因為法學方法論的部分對于學生而言,相對來說在法理學里面是比較“接地氣”的,比較容易進入。接著,第三學期會進入到法倫理學領域,也就是價值論的部分。最后在第四學期會涉及概念論,因為這是最抽象的一個部分。按照這樣的一種方式,希望通過兩年一個周期,把本學科的整個知識地圖、經典問題、范式性思考都展現給學生。由此學生終將明白,法理學有自己的問題意識和基本結構,它不是任何學科的“剩余學科”。同時,每個學生的特點不太一樣,通過方法論、倫理學和概念論這一套流程下來,每個同學通常會發(fā)現他自己的興趣點所在。所以現在在筆者的研究生中,既有做方法論研究的,也有做概念論研究的,還有做法倫理學研究的??傊?,在進行學術研究的過程中,一定要有研究的自省。
二、“4+1”研究型閱讀法
總的來說,研究生階段的經典閱讀應該是一種研究型閱讀。我把研究型閱讀的要旨概括為“4+1”:“4”指的是把握問題、把握論證、把握方法立場和把握學術傳統(tǒng);最后一個“1”是提升性的,也就是培養(yǎng)學生嘗試反思和批評的能力。要說明的是,“4”是研究型閱讀的基礎,而最后的“1”是在“4”的基礎上所做的工作。經典閱讀的基本任務是讀原典和悟原理,而不是挑毛病。有一些老師比較喜歡在帶領學生閱讀經典的過程中表達個人的觀點,作為研究者,這一點無可厚非,但科研和教研活動的性質是不一樣的,科研重在創(chuàng)新,而教研重在歸納。在讀書的過程中,不要過早地把自己的觀點灌輸給學生。我們可以鼓勵學生嘗試對閱讀對象進行反思和批評,但這應該通過蘇格拉底式的精神助產術的方式來進行,應該啟發(fā)學生去自我思考。
(一)把握問題:經典作品要解決什么問題?
研究型閱讀的第一個方面,是要把握經典作品所要解決的問題。經典作品之所以為經典,一定是因為從學說史的角度來說,提出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本學科的理論問題,或者它是對已經提出的重要理論問題在新的方向上進行了思考,哪怕只是往前推進了一小步。所以,研究型閱讀不能像外行人那樣只看熱鬧,只記得某幾句金句。金句的確會給研究增光添彩,但是學術研究真正重要的不在于此。一篇論文哪怕從頭到尾引用的都是康德、黑格爾,但是如果沒有自己的問題意識,依然稱不上是一個學術作品。因此,老師要帶著問題意識帶領學生去進行經典閱讀。
1.問題意識:從theme到problem
這里所說的“問題”從寬到窄包含不同層次。最寬的是theme,或者說topic,也就是“話題”或者“問題域”。以法理學為例:法理學大概包括三個最主要的分支,即概念論、認識論(方法論)以及法倫理學。比如說帶領學生去閱讀哈特的《法律的概念》,很顯然,在theme這個層次上它很容易界定:這部作品處理的是法概念領域的問題,就像它的標題直接表明的那樣(The Concept of Law),而不處理法學方法論或法倫理領域的問題。
再往下一個層次,我們要去發(fā)現的是作品的question,也就是它在它要處理的問題域里提出了一個什么樣的具體問題。如果我們去看哈特《法律的概念》,很明顯可以看到它深受語言哲學的影響。而語言哲學在處理法概念的問題上的一個基本態(tài)度是圍繞the essential feature of law(法的必要特征)來展開。所以,哈特并不試圖對法作一個非常寬泛的界定,作一個全景式的描繪,對歷史上中外古今的所有可以被叫作法的現象進行一個歸納式的整理,他關心的焦點問題就是法的必要特征是什么。
到了這一步,它還只是一個帶問號的question,還需要進一步地限縮,聚焦到problem。 Problem也就是我們所說的“難題”,通常在學說史上會呈現為“爭議”或“論戰(zhàn)”。對于某個question,如果大家并不存在一致意見,甚至分歧比較大,通常說明,這個問題恐怕就是學科領域中非常重要的理論問題。而經典作品可能就構成了對這個問題回答上的一種重要思路。哈特《法律的概念》面對的難題是什么?你會發(fā)現,哈特這本書一共十章,前三章都是他在跟約翰·奧斯丁進行論辯。奧斯丁被認為與他的老師邊沁一起開創(chuàng)了英美實證主義的傳統(tǒng),而奧斯丁的理論被叫作法律命令說,他認為法是一種主權者的命令,其背后最重要的要素就是強制。而哈特認為用強制去解釋法律很多時候是說不通的,相反,他認為法律的必要特征并不是強制,而是規(guī)范性。所以書的前三章都是在跟英美當時非常強大的奧斯汀的傳統(tǒng)進行抗爭,把奧斯丁打倒了,他才能確立自己的經典作品的地位。我們需要引導學生去發(fā)現這些不同層次的“問題”,先從一個話題限縮為一個問題,再從一個問題限縮為一個爭點。同學們在圍繞經典作品展開閱讀時需要撰寫讀書報告,這是學術訓練的第一步。而一篇合格的學術報告,開篇就需要明確提煉出作品要解決的問題。
2.問題背景:這個問題為什么會被(如此)提出?
除了要弄清楚經典作品提出的問題是什么,還需要通過閱讀去了解這個問題為什么會被(如此)提出。這里包括兩個方面:第一,需要帶領學生通過閱讀經典作品所批評或繼受的對象來理解問題本身。如前所述,哈特《法律的概念》前三章主要是跟奧斯汀在進行商榷。奧斯丁把法律界定為主權者的命令,在他的理論中,命令、制裁和義務是三位一體的。但在哈特看來,這種理解是有問題的,關鍵在于以制裁為基礎的命令忽視了“義務”是一個具有規(guī)范性色彩的概念。通過這樣的一種對于經典作品所批評的對象來理解問題本身,我們就會明白,為什么哈特要提出用規(guī)范性去取代強制性來作為法的必要特征。
第二,可以帶領學生,通過對比閱讀不同經典作品的問題背景來理解問題的差異。比如說,今天我們一說起法律實證主義的代表,在整個20世紀知名度最大的,除哈特外還有凱爾森,由此產生了兩部經典的作品,哈特《法律的概念》以及凱爾森《純粹法學說》?!都兇夥▽W說》第二版的出版時間(1960年)跟《法律的概念》的出版時間(1961年)差不多。如果我們對這兩本書的前三章進行對比,就會發(fā)現這里面的差異:雖然它們都是法律實證主義的代表作,但所要解決的問題不盡相同,因為它們的理論背景是不一樣的。剛才講過,哈特主要的理論背景,是先要把他英美傳統(tǒng)里強大的前輩奧斯丁打倒,樹立起自己的標桿,所以他的理論目標和任務相對的單一。但凱爾森的《純粹法學說》的理論目標未必這么單一,他的前三章分別是“法與自然”、“法與道德”以及“法與科學”。凱爾森的學說叫作純粹法學說,它包括兩層含義上的純粹性,一是法的純粹性,二是法學的純粹性。法的純粹性,或者更準確地說,認識法的范疇的純粹性,主要講的是如果我們要理解法這樣一種事物,就需要有一個獨特的范疇,也就是規(guī)范,它既不等同于自然(事實),也不等同于價值(道德)。除此之外,他要做的另一個工作是貫徹“法律科學”的研究立場。法律科學既區(qū)分于以事實和經驗研究為導向的法社會學,也區(qū)別于以價值為導向的法政策學。因此,一種純粹的法律科學,既要把法社會學排除掉,也要把法政策學排除掉。所以,《純粹法學說》的任務是雙重的,既要在法的層面達成,也要在法學的層面達成,因為凱爾森的問題背景,是一種極其強烈的法學科學主義的訴求,他想要呈現給世人的是一種標桿式的、典范式的法律科學研究范式。通過了解這些問題背景的差異,可以幫助學生提高問題本身的理解。
但要注意的是,問題背景不等同于人物背景。這個問題在研究生的讀書報告或者畢業(yè)論文里,尤其是在圍繞某個人物思想展開研究的論文里體現比較突出。很多學生不了解問題背景和人物背景的區(qū)別,一上來就先介紹人物的生平。人物背景除非對于我們理解他要處理的問題有幫助和有關聯性,否則對于學術研究而言并無意義。但是問題背景是不一樣的,因為通過問題背景可以加深我們對于問題本身的理解。在這個方面,學術的訓練目標要避免一個誤區(qū):經典閱讀的目標不是為了培養(yǎng)專門研究人物思想的“XX學者”。哲學界經常有一種說法,說我是康德學者,我是黑格爾學者,甚至以只懂康德和只懂黑格爾為榮,顯得其研究很精深。對于這個現象,十幾年前邏輯學的陳波教授就曾經批判過。他說,我們現在中國哲學界做的不是哲學,而是哲學學說,我們懂的是康德提出了個什么樣的理論,我們該怎么去理解它,但真正缺乏的是對康德所關心的問題本身的討論。所以他說,中國的哲學學者要更多地去面向當代,參與問題本身建構式的討論。同理,培養(yǎng)學生的時候也要提醒他們注意這一點:閱讀經典作品,不是讓你去復述和背誦書里的理論,需要透過它去看到作者所關注的、在理論上值得討論的問題本身。我們要做的是“XX問題”的思考者,而不是“XX學者”。
3.問題結構:問題包含了哪些方面?它們的關系是什么?
我們不僅要了解經典作品的問題意識和問題背景,還必須了解所處理的問題本身所在的問題結構。為什么這么說?因為很多時候,問題是以結構化的方式展現的:一方面,這個問題連著那個問題,或者同一個問題又可以被切割為不同的子問題;另一方面,這些不同的問題之間又可能具有不同的關系,有的是并列式的,有的是遞進式的。有時要把經典作品要解決的問題的整個結構呈現出來,有時整個問題結構不是這一本書能夠完全容納的,它有可能只處理了更宏大的問題結構中的某個問題。但出于對知識全景的需求,要把這些問題以體系化的方式呈現出來。尤其要讓學生知道,一篇讀書報告或者小論文所能回答的問題是有限的,但是面對的問題結構可能是以群組的方式來呈現的,雖然只解決一個小問題,但是得了解這個問題所在的群組結構是什么樣的。
在這個方面,德國當代學者羅伯特·阿列克西提供了范例。他寫過一篇論文,叫作《商談理論問題》。他在這篇論文里面一開始就擺出了問題結構:“商談理論問題可以被分為三組。第一組涉及商談理論作為真理理論的地位,第二組涉及商談理論的可用性,第三組涉及商談理論的證立……本文只涉及前兩個問題,即地位問題和可用性問題。這里還要附加上進一步的限定……我的思考僅涉及實踐商談。”羅伯特·阿列克西從一開始就限定了自己研究的層次,并作了清晰限定。通過這種方式,其實是讓學生了解“問題的景”,以及了解自己的研究在整個全景中的一個定位是什么。
(二)把握論證:吃透經典作品的內在邏輯
1.澄清論證的起點
對于理解經典作品而言,相對不那么重要的是它的主張或者說結論,而相對比較重要的是它要處理的問題,而相對更重要的是它圍繞這個問題所展開的論證。對于一部經典作品的論證,有這么幾個點需要我們去把握。第一點,要澄清論證的起點是什么。任何研究都是有其起點,這個起點大概包括了三個方面。
第一個方面是“理論預設:作者的論證是從哪里開始的”。沒有任何的經典研究是從零開始的。有很多經典作品的理論預設是哲學上的一種立場。比如,哈特的《法律的概念》,這本書如果學生們沒有讀懂,有很大方面的原因可能在于學生不了解其理論預設,即“言語行為理論”。雖然這本書沒有任何一個部分單獨介紹言語行為理論,但它的基本想法深受語言哲學家奧斯?。ù硎恰度绾我匝孕惺隆罚┑挠绊?。所以需要告訴學生想要真正讀透它,首先要知道他基本論證的理論預設是什么。再比如,《純粹法學說》(第2版),在哲學上的預設就是新康德主義哲學。新康德主義的要點有兩個,第一個是實然和應然的分離,第二個是康德關于知識何以可能的基本范式。在康德看來,知識要得以形成,需要兩個方面的條件,一是經驗直觀或者經驗材料,二是先天范疇或者說概念框架,兩個方面合在一起才能產生知識。而凱爾森要問的問題是法律知識如何可能,他認為“規(guī)范”就是形成法律知識所必需的概念框架或者范疇。所以,對于凱爾森來說,不是說法律就是規(guī)范,而是我們只有通過規(guī)范這個概念去認識法律現象,才能產生法律知識,而只有產生法律知識的工作才是法律科學。所以,在他那里,規(guī)范是一個認識論的工具。只有理解了這一點,才能弄明白純粹法學說究竟講的是什么。
第二個方面是“概念限定:作者所使用的核心概念所指為何”。某部作品可能會使用一些核心概念作為論證起點,而這些核心概念可能會有一些獨特含義。我們不能想當然地帶著自己的前見去理解這些核心概念,否則會發(fā)生重大偏差。比如,國內學界有一本很早翻譯過來的德國法理學著作,叫作《當代法哲學與法理論導論》。書名中有一個核心的詞匯“法理論”(legal theory)。按照一般理解,法理論就是關于法的一般理論,跟“法哲學”區(qū)別不大,因為“理論”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但我們注意到,在這本書的標題里,法理論是跟法哲學相并列的。這意味著,在這里,法理論與法哲學是不一樣的。在德國傳統(tǒng)中,法哲學更多指向的是一種實質性哲學研究,核心關注的是法的理念和價值,如法的安定性、合目的性、正義等。但法理論是圍繞實在法所展開的一般理論,所關心的是法的形式和結構問題。事實上,法理論這個分支,在德國產生于19世紀中葉以后,是晚近才出現的,它討論的重點有兩個,一個是實在法的基本范疇,還有一個是實在法的基本結構。所以,我們需要準確地理解某一部作品的核心概念,才能在后面的閱讀和理解過程中立于穩(wěn)固的基礎之上。
第三個方面是“理論框架:作者在什么樣的理論框架里展開論證”。很多經典作品,并沒有一上來就圍繞問題直接展開論證。高明的作者往往會做各種理論框架的鋪墊,并且在這種框架中找到自己的定位,以便讀者更準確地理解自己的主張(及其內含的各種限制)。因為很多理論問題過于復雜,囫圇吞棗式的討論無助于問題的澄清。比如,阿列克西于1992年出版了一本小書——《法概念與法效力》。這本書的主要理論目標就是要為非實證主義的法概念論立場辯護。但作者并沒有一上來就說法律實證主義錯在哪兒,或者非實證主義者對在哪兒,而是先擺明了六組概念框架,包括脫離效力的法概念與包含效力的法概念,作為規(guī)范的法律體系與作為程序的法律體系,觀察者視角與參與者視角,分類性聯系與資質性聯系,概念上的必然聯系與規(guī)范上的必然聯系,個別規(guī)范與法律體系。后面的基本行文方式是以其中的兩組即個別規(guī)范與法律體系、觀察者視角與參與者視角為基礎,兩兩搭配,分四個視角去論述他自己論證的主張,而在其他的四組概念框架中基本上是選了一個邊站。只有贊成這套框架,你才會理解他后面為什么會采取這種論證思路。
研究生在閱讀經典文獻時,首先就要明確作者的預設和限定是什么。對此必須要有準確和同情的理解,筆者不能說拋開預設去單純批評他的觀點(當然,批評預設是可以的,對此參見本部分第(五)點)。學術訓練的一個目標是要教會學生,做研究、寫論文都要學會限定和區(qū)分概念。比如,學位論文的引論部分或者第一章,其中有一部分內容就要界定本文所使用的概念以及區(qū)分相應的概念。哪怕對這個概念的理解有爭議,也要一開始就給出一個操作性定義,這可以保證后面的論證不游移不定,保證所有的論述都是圍繞同一個概念來展開的,也可以避免他人對你的攻擊和誤解,因為有時攻擊和誤解就產生于沒有把握你概念的準確所指。
2.解剖論證的層次
除了要把握論證的出發(fā)點,還需要學會解剖經典作品論證的層次。這里面有兩個方面。一方面,我們要學會剖析不同的論證層面。哪怕圍繞同一個問題或者主題,也可能有不同的研究層面,我們要學會把它區(qū)分開來。著名的法哲學家拉德布魯赫在1946年發(fā)表了一篇小論文,叫作《法律的不法與超法律的法》,其中的核心觀點被后人概括為“拉德布魯赫公式”。世界范圍內關于拉德布魯赫公式的研究有很多,但它們的層面是不一樣的。一是描述層面。比如早些年柯嵐教授有好幾篇論文研究拉德布魯赫公式提出的背景和原因,這種研究是經驗層面的研究。二是分析層面。這個層面只關注拉德布魯赫公式的內在組成、各自的理論定位和關系。比如說通常認為,拉德布魯赫公式由兩個子公式構成,否認公式和不能容忍公式,這兩個公式各自該如何定位?它們之間的關系是什么?這個更多地是法理論或法哲學層面的研究。三是適用層面。主要圍繞拉德布魯赫公式如何適用于個案來展開,這個層面屬于刑法教義學的研究。
另一方面,我們有時候還要學習如何進行問題的轉化。處理復雜問題的經典作品往往會進行問題的轉化。比如前面提到,《法律的概念》要回答的問題是“法律是什么”。但這個問題太復雜了,沒辦法一句話說清楚,對于復雜問題有時就像面對刺猬一樣無從下手。那怎么辦?哈特的做法是對問題進行轉化,他把“法律是什么”這個問題轉化為了三個子問題:第一,法律和命題的關系是什么?第二,法律義務和道德義務的關系是什么?第三,法律和規(guī)范的關系是什么?對于這三個問題依次回答,然后合在一起形成對于“法律是什么”這個問題的整體性回答。這一點也是要通過經典的閱讀傳授給學生的。其實,把問題切割為不同的子問題,也跟后面馬上要講的論證結構有關系。有很多學生寫論文就是堆豆腐塊,各章之間沒有太大的關聯性,也看不出來,各章是怎么統(tǒng)合在論文要處理的問題之下的。在這一點上,我們要向經典的作品學習:有時,要將待回答的問題轉化為幾個子問題,這幾個子問題就分別對應于論文的各章。學術訓練的目標是清晰界分問題層面,使得我們的論證聚焦到某一個層面之上。
3.復原論證的步驟
還要讓學生復原經典作品的論證步驟。一方面,要教會學生歸納論據,呈現論證的順序和結構。最好要做一個思維導圖或者說思維結構圖,把作品的整個論證過程,重要的、節(jié)點性的論據,以思維導圖、結構圖,甚至流程圖的方式呈現出來。比如剛才提到的《法概念與法效力》這本書,在作了各種理論框架的限定之后,阿列克西用來證立非實證主義法概念立場的主要論據有3個(這三個論據的展開就構成了書的主體部分):正確性論據、原則論據和不正義論據。這3個論據是逐次遞進的,其中正確性論據是基石。如果畫一個思維導圖,正確性論據在下面,往上兩個箭頭,一個到了原則論據,一個到了不正義論據,再合在一起支持非實證主義的聯系命題。當然,在各個論據的內部,可能還有幾個小論據,小論據之間的關系不盡相同。比如,原則論據包括3個小論據,它們之間是遞進式的;而不正義論據包括8個小論據,它們是并列式的。通過結構圖把這些論證關系呈現出來,就會明白作者的整個論證思路。這種學術訓練非常有益于學生清晰自己的論證步驟。
另一方面,也要讓學生學會自行校驗和還原論證的過程。用一個學期讀完一本經典著作后,把書合上,能不能完整地說出作者的基本思路是什么?他是怎么進行論證的?或者也可以說給學術伙伴聽,或者膽子夠大的,也可以向老師講述一遍,然后聽聽同學和老師的提問。通過這個過程,學生不僅可以檢驗自己是否比較透徹地理解了經典作品,還可以發(fā)現作品的論證思路究竟有沒有問題。這也關聯到讀書報告的撰寫。一定要提醒學生,不要將讀書報告寫成文獻摘錄和原文復述。很多同學覺得寫讀書報告就是把這本書壓縮一下,把它的主要論點或者重要的段落摘抄一下呈現出來。這只是讀書筆記,而不是讀書報告。真正的讀書報告是要具備發(fā)展成論文的基礎的。相比于摘抄和復述,更重要的是展現閱讀對象的論證思路。
(三)把握方法立場:運用什么方法,想達成什么目標?
任何的研究或者說作品,都會使用特定方法或者論據來圍繞某一個問題展開論證。作品或者研究其實就是一個說理的過程,作者需要圍繞問題通過論據來支持或者證實自己的主張。同時,每種研究、每部作品都有自己的理論目標或者說立場,所以在此分兩個方面論述。
一方面,要厘清作品所使用的方法或者論據。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使用的方法或者論據,在性質上大體包括三類:第一類是經驗方法。經驗方法指的是對于討論對象實際狀況的觀察和描述。比如,“魏瑪時期是不是大部分德國學者都持法律實證主義的立場”。我們要做經驗的調研,可能還要做統(tǒng)計的分析。經驗方法是我們絕大部分研究的最基礎的層次。在這里面要避免一個誤解,把經驗和理論對立起來,說經驗的就不是理論的。這當然不對,因為任何好的經驗研究一定要么可以提煉出理論,要么本身就內置理論。哪怕我們要對世界進行描述,這個描述也有一定的理論預設。第二類是分析方法。分析方法涉及對所要討論對象的概念、結構和性質的澄清。比如,剛才提到,在法概念論上,法律實證主義和非實證主義的爭論所圍繞的核心問題是“法律與道德是否在概念上存在必然聯系”。當然,也有學者可能把它理解為一個性質命題,法律在性質上僅僅是一種社會事實,還是同時包含著一種理想的維度?這個層面所展開的概念上的必然聯系、性質上的必然聯系,主要是通過分析方法來展開的。第三類是評價方法,涉及對于討論對象的價值和意義的辯護。還是以實證主義和非實證主義為例,有時候,兩者之間的爭辯或者對抗超越了分析的方法,而在價值和意義的層面上來展開。后一個層面討論的問題是,將道德要素包含進法律的概念里是一件好事,還是壞事?是這樣做,還是相反的做法,更能夠滿足值得追求的特定價值?這個就不是一件分析性的事情了,因為它已涉及好和壞的判斷問題。
所以,當我們閱讀經典作品的時候,得明白它的各個章節(jié)、各個部分運用的是什么方法。這種分析、界定,也會為我們進一步地從作品的論述中發(fā)現問題、發(fā)展出我們的觀點提供基礎。因為任何有效的批判都必須在同一種方法層面上進行。比如,如果作者通過經驗方法提出了一個觀察和描述的結論,那么我們要批評他觀察和描述的結論,就同樣要使用經驗方法。同理,如果他是通過分析性的方法得出的結論,我們就不能通過舉例子這種經驗方法來批評他,否則就是“關公戰(zhàn)秦瓊”。舉個例子:剛才提到《法概念與法效力》這本書包含三個遞進的論據,正確性論據、原則論據和不正義論據。其實這三個論據所使用的方法并不一樣。正確性論據在性質上使用的是分析性的方法。阿列克西運用語言哲學,通過所謂的述行矛盾(performativer Widerspruch)提出正確性宣稱論據。原則論據是一種基于經驗的分析性論據。它基于西方國家的經驗,認為一切具備最低限度發(fā)達程度之法律體系都或多或少會包含原則,而不只是規(guī)則?;谶@個經驗,再進一步提出了兩個分析性論據。而不正義論據更多的是規(guī)范性或者說是價性的論據。也就是在某些法律極端違背正義的情況下,否認它們具有法的性質或效力,是更好的事而不是更壞的事。在這里,學術訓練的目標是要讓學生掌握各種方法或者論據的作用,并且運用同等性質的方法展開有效的對話和批評。
另一方面,我們要帶領學生去錨定經典作品秉持的立場或者說目標。任何作品或研究都會有自己的立場和目標。大體來說可分為兩種:要么秉持描述性的研究立場,要么秉持規(guī)范性的研究立場。描述性研究秉持的是觀察者的視角,基本任務就是state what is the case,也就是提供一種關于既有的法律實踐或者理解的概覽。這種研究的目標在于適切地描述,或者說明現實是什么。換言之,它要通過一種理論上的鋪陳,對于這個世界提供一種有意義的說明。用哲學的話語來說就是理論對于世界的指向性。因此,如果此時世界跟你所提供的說明是不相匹配的,那么錯的是你的理論本身,而不是這個世界。法學研究里有兩種描述性的路徑:一種是自然科學式的描述,或者叫作外在描述,一種是規(guī)范科學式的描述,或者叫作內在描述。自然科學式的描述,借助的最主要的方法論原則是因果律。因果律本是自然科學的方法,將它運用到社科領域的典范就是(經驗)法社會學。還有一種是規(guī)范科學式的描述,或者說內在描述,最典型的就是法理論。內在描述與外在描述的區(qū)別在于,前者特別強調了用“規(guī)則”或“規(guī)范”這一理論范疇去描述法律實踐和法律現象。因為在法理論看來,我們不能直接借助于因果律對法律現象進行描述,這樣做會錯失掉法的規(guī)范性這種獨特屬性。
相反,另外一種研究立場,也就是規(guī)范性研究立場,它的目標不在于比前人更好地去描述法律現象和法律實踐,而在于規(guī)范和改造既有的法律實踐,所以它通常要提出一套規(guī)范性的標準來指引法律實踐。這種研究秉持參與者的視角,任務在于建構理想,也就是提出解決法律實踐問題的標準、要求或者模型,目標在于更好地評價、批判或者指引現實。這種立場具有世界對理論的指向性,即關于它優(yōu)劣的評判標準不是看它是不是符合客觀世界,而是它本身是否有根據地證明自己的恰當性。最典型的兩種規(guī)范性研究,一種是法哲學,另一種是法教義學。法哲學站在實在法律體系之外對法律或法律實踐進行規(guī)范性評價(外在評價),它提出一套價值性的標準、理念性的標準來指引現實,這套價值和理念是普遍性的。相反,法教義學的特點是圍繞現行實在法來展開解釋、建構和體系化活動,它進行的是一種體系內的評價(內在評價)。法教義學的任務不在于純粹地去描述,教義學說或者說命題往往包含法律體系內的評價,因為它要指引我們的司法實踐,幫助法律適用者嫁接起規(guī)范與個案之間的空隙。
(四)把握學術傳統(tǒng):engage式的閱讀和研究
1.意識到學術傳統(tǒng)的重要性
在閱讀經典作品時,我們要采取一種engage式的(參與式的)閱讀和研究姿態(tài)。我們需要意識到學術傳統(tǒng)的重要性。不同的歷史脈絡、立場、理論預設與主張都可以形成不同的理論傳統(tǒng)。對于一個真正要做研究的研究者而言,是要投身或者深入到某個理論傳統(tǒng)中去的。如果沒有學術傳統(tǒng),永遠沒辦法形成深入研究問題的可能性,只能是浮光掠影或者拿來主義。筆者記得以前《政法論壇》的主編王人博老師說過這么一句話,大意是一篇好的稿子一定會有自己的“風格”,有時你不需要看作者的姓名,只要稍微看一下他的行文就知道是誰寫的。這意味著什么?這意味著好的研究者已經形成或加入了一種穩(wěn)定的學術傳統(tǒng)。所以,就像武俠小說里練武功一樣,做學問的一個追求是要練純功,而不是雜功。不能像星宿派一樣什么都能來幾下,但是什么都不精,而要學少林或武當派的功夫,可能前期花費的功夫會很多——因為要真正地深入到特定傳統(tǒng)中去是要花費很大的力氣的,但一旦練成,你就是高手。比如,凱爾森寫了很多的東西,也有很多經典作品,但要掌握他的理論的精要,把握兩個字“規(guī)范”就可以了。他把規(guī)范理論練得非常純熟,圍繞它建構起了一整個理論體系,大體形成了內部自我圓融的一種理論范式。所以,你要單獨攻擊他的一個具體觀點,很難將他的整個理論批倒。這是我們要去追求的,也是要教導學生去追求的,雖然有時終我們的一生都可能很難去達成這樣高的目標,但是必須要有這樣的意識、眼界和心氣。
2.如何確立學術傳統(tǒng)
如何確立學術傳統(tǒng)?我們可能需要圍繞經典作品展開“前后左右”的學說史考察。所謂的“前”指的是同一傳統(tǒng)中前人的學說,“后”指的是同一傳統(tǒng)中對這部經典作品的繼承和發(fā)展,“左”所指的是相近傳統(tǒng)中的贊成者和反對者,而“右”指的是不同傳統(tǒng)文化中的反對者。
依然以哈特的《法律的概念》為例。既然哈特在批評奧斯汀的基礎上提出了自己的理論主張,所以除了讀哈特的這本書,還得指引學生往前追溯,去讀他批評的對象——奧斯丁的《法理學范圍》。為什么?原因很簡單,你需要通過自己的眼睛而不只是哈特的眼鏡去看看奧斯丁,看看他是否真的像哈特所說的那樣在理解法律的性質時犯下了重大錯誤。“強制”是否真的在我們法律的概念中沒有任何地位?!昂蟆笔枪刂蠓ɡ碚摰陌l(fā)展。我們都知道,法律實證主義在哈特之后分化了,分化出來的最主要的兩個分支,是以科爾曼為代表的包容性法律實證主義和以拉茲為代表的排他性法律實證主義。那么我們就需要去看一看,它們哪個說得更有道理?!白蟆本褪窍嘟膫鹘y(tǒng)。很少有經典作品是像孫悟空一樣從石頭里蹦出來的,也很少有經典作品是“孤品”。比如,在筆者個人看來,與哈特的《法律的概念》相近的有丹麥法哲學家羅斯的代表作《論法律與正義》。這本書區(qū)分了第一性規(guī)則和第二性規(guī)則,很接近于哈特說的初級規(guī)則和次級規(guī)則。當然,羅斯和哈特的學說未必完全相同:哈特基本上是一個分析式的實證主義者,而羅斯是基于心理實證主義的傳統(tǒng)提出了自己的法律觀。此時可能需要做一個對比式的閱讀,看看誰說的更有道理。還有“右”,“右”是不同傳統(tǒng)中的反對者。比如說哈特的學生德沃金是當時對他老師批評最激烈的一位學者。我們還得去看看德沃金的學說,因為正是德沃金的批評造成了哈特之后包容性和排他性法律實證主義的分野。有時,我們分開來看每本書都覺得說得很有道理。尤其是學生很容易受一本書、一種觀點的影響,因為他們還沒有成型的法律世界觀和方法論。所以,有時要將相對立的經典作品放在一起對比閱讀,究竟批評者說的有沒有道理?以前閱讀的作品所提出的觀點是否就是像真理般的存在?有時面對強力的外部傳統(tǒng)的批評,經典作品也可能會修正自己的某些觀點。我們也需要去了解這些東西,這有助于我們作獨立的判斷。在這里,學術訓練的目標就是要教導學生在閱讀經典作品時,既要見樹木又要見森林。
除立體化閱讀方式外,一個更高的遠景目標追求是在閱讀和思考的基礎上,形成法哲學上體系化的立場與觀點。像德沃金也好,阿列克西也罷,這些大學者基本上到了晚年都會去進行體系化的工作。德沃金在2011年,即去世前兩年出版了最后一本著作《刺猬的正義》。在這本書里,他把自己的法哲學、政治哲學、倫理學方面的主張都融為一體,提出了“信念之網”這樣的一個概念。阿列克西雖然還沒有去世,但也已經到了晚年,而最近10年他做的工作同樣是將他之前的三本代表作《法律論證理論》《基本權利理論》《法概念與法效力》(分別涉及方法論、規(guī)范理論、概念論)的觀點都融為一爐。所以他近些年就一直在完善法的雙重本質理論,他就是要用“法的雙重本質”這個范疇將上述三方面的理論全部統(tǒng)合起來。對于這樣的努力,我們除了表示敬佩和向往,也要將它確立為自己的目標。雖然終其一生也可能沒法完成,但我們需要有這樣一個追求,當然也要把這樣的理論抱負傳遞給學生。正所謂身未能至,但至少心得向往之。
(五)嘗試反思與批評:作者說對了嗎?
“4+1”的那個“1”,就是在解讀、閱讀經典作品的基礎上,開始嘗試對于我們的閱讀對象進行反思與批評。
一方面,要通過剛才說的立體化的閱讀,嘗試發(fā)現閱讀對象可能存在的問題。發(fā)現可能存在的問題主要從兩個方面著手:第一個方面,要看是經典作品的出發(fā)點有沒有問題。剛才我們說,任何論證都是有出發(fā)點的。那么,將這個出發(fā)點找出來了之后,就要反思它有沒有問題,這部作品的理論預設成不成立。如果理論預設是有問題的,那么可能出發(fā)點上就有瑕疵。比如,它的概念界定是否有誤?有沒有保持內在的統(tǒng)一,會不會產生歧義?再比如,作品所運用的理論框架有沒有游移?第二個方面,要看作品的論證過程是否存在問題。比如,作品整個論證內在的邏輯清不清楚?有沒有內含自我的矛盾和張力,或者有沒有跳躍?再比如,作品所使用的方法和所要達成的理論目標之間匹不匹配?其實筆者在2012年的時候曾經發(fā)表過一篇論文批評阿列克西的原則論據。我覺得主要的問題是他的論證邏輯有一些問題,特別是當他通過運用方式來認定司法裁判所運用之論據(規(guī)范)的性質是有問題的。
另一方面,嘗試在發(fā)現問題的基礎上形成自己的基本想法,甚至是追求自己的理論體系。那么在批評經典作品的基礎上形成自己的基本想法,就已經開始向學術創(chuàng)新邁進了。所以我們看到,從閱讀到讀書報告的撰寫,再到學術研究或者論文的創(chuàng)作,是一個連續(xù)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學生的學術能力會得到不斷的提高。在此,學術訓練的目標是,要做學術上的平視者,既不是仰視者,也不是俯視者。不是仰視者,也就是不要將我們閱讀過的經典作品和經典人物作為膜拜的對象,不要把我們讀到的一切東西都視作真理。不是俯視者,指的是我們當然也不能夠過于蔑視或者輕視經典作品,防止盲目自大的極端,比如,讀了經典作品的只言片語,覺得不合自己的心意,就認為該作品水平不高。經典作品之所以為經典作品,是因為它們在學術史上已經得到過檢驗。所以我們首先要做的是理解、同情式的閱讀,然后在這個基礎上通過縝密的論證去發(fā)現問題??偟膩碚f,要做一個平視者,把經典作家作為圍繞共同關心的問題去展開平等對話的伙伴。
另一個學術訓練的目標,是鼓勵、引導學生將自己思考的火花(讀書報告)發(fā)展為體系化的論證(學術論文)。在閱讀經典的過程中,學生們可能會產生一些思考的火花。這就是所謂的“靈感”。但是光有火花是不夠的。除了要及時把思維的火花記載下來,還要讓學生們通過更加長期的成熟思考,將它發(fā)展為一篇文字。一篇學術論文最早可能就是從那個兩三百字的思維的火花中發(fā)展出來的。當然,文字也有階段性,首先可能是讀書報告,然后再是一篇擁有體系性論證的學術論文。學生們一開始寫作的方式是比較簡單的,哪怕已經有了初步的反思。最常見的一種寫法比如:哈特說的是什么,然后讀了德沃金的書并且發(fā)現德沃金批評的有道理,德沃金是對的,我贊同他,或者又讀了一個別的學者的書,認為他說的更有道理。所以論文的基本內容就是,哈特說了什么,哈特說的錯在哪里,德沃金的批評是什么,然后又引了第三個學者論文說德沃金其實也有偏頗,所以這第三個學者說得最有道理,論文就到此為止。這種模式當然是一個階段性的目標,但是學術養(yǎng)成的最后目標,不是甲說、乙說、丙說,而是“我說”。“我說”不是建立在自己憑空說的基礎之上的,而必須有理論基礎、學術傳統(tǒng),是在真正理解了他人的基本論證的前提下,通過自己的思考提出自己的創(chuàng)造性觀點的過程。如果能夠完成這一點,那么從經典閱讀開始的整個學術訓練的鏈條,也就產生了最終的成果。
三、結語
通過經典閱讀的學術訓練,一方面要培訓我們的學生成為有獨立思考能力的知識者,要讓學生學會言之有物,論之有據,述之成理;另一方面,也要鼓勵我們的學生通過閱讀經典而成為經典的續(xù)寫者。就像當年研究羅馬法的那批德國人,像薩維尼、耶林他們,提出“通過羅馬法而超越羅馬法”的口號,因為只有超越羅馬法,羅馬法研究的使命才真正完成。當然,他們?yōu)榇烁冻隽藥装倌甑呐?。類似的,對于我們來說,通過經典而超越經典,成為我們自主知識體系的創(chuàng)造者,形成我們自己的研究風格和學術傳統(tǒng),也是帶領學生進行經典閱讀的一個終極目標。當然,路漫漫其修遠兮,這可能需要一個非常漫長的學術積淀的過程,不是某個個體,甚至不是我們這一代人能夠完成的。但是至少我們應該看到那光的方向,并朝著那個方向去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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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 王睿
審核人員 | 張文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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