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陳菁徽日前揭露,高雄鳳山水庫同樣設有光電板,引發(fā)關注;但高雄市政府隨即回應,此案是在前市長韓國瑜任內同意籌設。但陳菁徽今天(14日)爆真相反駁,從招標、動工到啟用,三任市長都與此案有關,“不是一句話就能切割干凈”。
高雄市經發(fā)局說明,鳳山水庫太陽能光電案早在2019年5月,由當時市長韓國瑜發(fā)函同意籌設許可,案件是由臺電公司向“經濟部”能源局申請,并經高市府函復同意后核可。市府強調,該案不屬于《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yè)種類,設置地點也未位于公告的水源水質保護區(qū)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程序合法、用地合規(guī)。
綜合媒體報道指出,陳菁徽質疑,高市府僅以一紙公文就將責任全推給韓國瑜“并不公允”。她指出,鳳山水庫光電案的招標日期為2018年4月19日,開標時間同年5月30日,均在前市長陳菊任內;工程開工時間為2020年8月24日、啟用時間為同年12月21日,則屬現(xiàn)任市長陳其邁任內。因此,三任市長皆難完全撇清責任。
陳菁徽呼吁,民進黨長期執(zhí)政應正視民怨,勇于面對問題,盡快回應外界對水資源安全與環(huán)境沖擊的疑慮,“讓民眾安心用水,才是政府應做的事?!?/p>
她進一步指出,“審計部”2019年度報告中,曾針對“太陽光電第四期計劃”提出警示,認為“中央”在推動光電時未充分了解地方民情與居民意見,也未建立完善的環(huán)境檢核機制與溝通平臺。加上“環(huán)境部長”彭啟明日前也承認,將研議把浮動式光電板納入環(huán)評審查,顯示此類設施確實可能造成一定環(huán)境沖擊。
陳菁徽最后提到,“經濟部長”龔明鑫與“農業(yè)部長”陳駿季日前在立法院質詢時皆表示,“只要地方政府不同意,就不會核發(fā)任何光電執(zhí)照?!彼粲醺咝凼虚L陳其邁應公開表態(tài),宣示“高雄市的土地由我守護,不允許破壞環(huán)境的光電案場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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